法库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大为
(2018年7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县政府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建议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共向县政府提出建议78件。建议涉及交通局等21个承办单位。其中:交通局12件;水利局10件;教育局9件;住建局8件;公安局7件;卫计局6件;林业局、农机局各4件,计8件;财政局3件;动监局、农经局、旅游局各2件,计6件;环保局、民政局、营商局、湿地办、自来水公司、吉祥街道、卧牛石乡、十间房镇、柏家沟镇各1件,计9件。配合办理涉及征收办、财政局、民政局、旅游局、农经局、住建局、林业局、各乡镇、街道等协办单位。截至目前,78件代表建议已经全部办复,见面率、办复率100%,满意率为98.7%。其中郭红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平安大桥西侧修建阶梯式小河坝的建议”未在征求意见表上签字,代表表示将在项目完工后签字。
(一)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1、张沛志代表提出的关于方便百姓就医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建议(第50号重点建议)
由县卫计局牵头,联合发改局等六个部门下发了《法库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法卫计发〔2017〕56号)。2017年12月2日,召开了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部署会和培训会,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县中心医院专家、乡村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共400余人参加会议。力争在2018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实现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2、廉菲、何勋、刘健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国省干道重点十字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或减速带的建议(第39、40、41号重点建议)
县交管部门已在G203国道的大粮洞村十字路口安装了警示灯、警示牌;G101国道与秀大线公路路口南侧设置了警示牌,并增置了爆闪灯;在秀水河子镇中心小学学校两侧安装减速带及警示牌和爆闪灯;在大孤家子镇公路安装了警示牌和爆闪灯,在半拉山子村公路与G203国道路口处安装了减速带,并设置警示牌。
3、王剑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在獾子洞国家湿地公园加大建设的建议(第69号重点建议)
截至2017年末,已完成退耕还湿3648.86亩,投资1000余万元维修环湖路、半岛作业路以及路灯、水、电、供暖等基础设施,能够满足湿地公园各项服务功能要求和管理要求。
2018年,投资600余万元进行办公楼改造、湿地科普宣教馆和游客服务中心等建设,在湿地公园入口处和主要景点设立了导游图、景点指示牌、标识牌、导引标识,垃圾箱30个,界碑30个,界桩55个,界牌3个,建景观亭、雕塑等3处,新建生态公厕1座。各项工程正在逐步推进中。
4、郑丽新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县城自来水质量的建议(第70号重点建议)
为更好地解决百姓供水、用水问题,不断提升供水服务水平,县自来水公司于年初成立了“水管家服务队”,专门负责协调指导产权单位供水服务工作,确保小区居民能吃上优质、安全的放心水。
(二)非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交通局12件
1、方红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速包家屯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关于十间房镇罗泉沟村至环湖路修建水泥路面的建议、关于修建孟家镇团靠线公路的建议、关于修建三面船镇西二线等4条道路的建议、关于及时修复双台子乡村村通道路的建议(第1、2、3、4、5号)
上述境内乡、村级公路已列入我县2017-2018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省农发行贷款工程)计划。截止到去年10月份,部分线路已竣工通车。由于农发行贷款停滞,导致乡、村级部分道路修建工程处于停工状态。县交通局正在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争取早日落实该项目建设资金,并争取2018年初重新开工,早日将该道路修建完成。
2、陈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龙山街道村村通路面维修的建议(第6号)
2018年,县交通局将继续加大养护力度,将对全县农村公路进行路况调查,根据路面普查情况,对龙山街道所属破损的农村公路,除已经列入大修计划安排维修改造的线路,优先将龙山街道属地破损的农村公路列入小修养护计划,进行维修。确保农村公路畅通,方便百姓出行。
3、周成林代表提出的关于昌法线(柏家沟镇政府门前)大修时降低路面的建议(第7号)
县交通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事宜,并承诺在昌法线下次大修时,积极争取省市相关部门考虑实际情况做降低路面的设计规划,并按规划进行施工。依据辽宁省公路维修5年规划,未来三年暂无昌法线公路大修项目,力争在下一个5年计划的头一年列入计划并组织施工。
4、陈磊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公交车线路延伸的建议(第8、9号)
2018年,县交通局将对1路、2路、3路、4路公交车进行重新调整,延伸至龙山街道在计划调整之内,为百姓出行提供快捷的交通环境。
慈恩寺至法库县有通行客车8辆,运输能力每日可运送旅客318人次,按照出行量和客车运量系数比的相关规定,慈恩寺乡人口总量与出行量不具备将4路公交车延伸条件。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若慈恩寺乡列入城区规划内,符合增加公交车的要求。
5、祖艳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车管理,提高运输效率的建议(第10号)
按照校车管理有关规定,凡是运力不足的乡镇,首先由个人提出申请,再由乡镇政府向县校车办提出增加车辆申请,然后由县校车办审批。审批合格后,可以经过校车公司购置车辆,从而解决校车运力不足的状况。
6、姜永贵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县出租车收费方式的建议(第11号)
2017年,运管部门对出租车不打计价器,索要高价等违规行为共查处51起。并制定了出租车管理规定,对出租车不打计价器的可拒付车费,对索要高价的可进行举报,并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同时对出租汽车公司超过两年信誉考核不达标的企业,运管部门解除其经营合同,令其退出市场。
7、张俊波代表提出的关于开通人民大街北端道路的建议(第12号)
白鹤幼儿园至果子园道路已完成了设计、招标工作,由于该道路北端果子园村拆迁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施工单位无法进场施工,为此该道路暂时未能竣工通车。县交通局已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待拆迁完成后,立即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争取早日将该道路建成。
水利局10件
8、刘长江等代表提的关于加强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的建议、关于防氟井改安全饮用水的建议(第13、14、15号)
我县未建设农村饮水工程的村屯,已列入2018-2020年法库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计划中,逐年实施。
根据《法库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各乡镇、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工后,工程已经移交至当地政府并负责运行和管理,由县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维护资金及水质检测费,资金已经列入到财政预算中。
9、栗翠华代表提出的关于维修方石砬子村至李贝堡村中间泄洪桥的建议(第16号)
县水利局已将该桥列入局重点项目,待市水利部门下达项目计划安排后,县水利局将立即组织实施。
10、李庆龙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复秀水河大堤大屯至李家堡险段的建议、关于修复秀水河子镇境内秀水河堤防的建议(第17、20号)
目前,市级部门正在编制秀水河综合整治工程(法库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待省级部门批复后,县级部门按照建设程序实施。解决秀水河堤防损坏问题。
11、郭红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平安大桥西侧修建阶梯式小河坝的建议(第18号)
县水利局已向县财政局申报工程预算资金,待履行招投标手续后,立即组织施工,解决金沙河平安桥以西不能形成连续水面的问题。
12、周成林代表提出的关于维护柏家沟镇西河护坡的建议(第19号)
目前,该项工程已列入计划,待市级部门计划下达后,编制初步设计,上报市水利部门。批复下达后,按照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13、李长青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好三面船镇修建农田桥、涵工程的建议(第21号)
县水利局已将该项目列入近年建设规划,待上级相关计划下达后,县水利局将组织实施。
14、吴丽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花生基地修建滴灌设施的建议(第22号)
依据沈阳市水利局及法库县水利局三年规划,近3年水利系统暂时无此类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建议要求,县水利局将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如有此类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县水利局会积极争取资金并组织实施。
教育局9件
15、刘永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建议(第23、24、25号)
全县各学校都已将关心留守儿童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列为班主任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班主任熟悉了解本班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健全档案。学校组织开展教师及学生干部对留守儿童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教活动,重点是学习上的辅导和道德行为上的引导。
县教育局根据全县留守儿童的现状建立关爱服务体制,实施家校联动。一是留守儿童的班主任定期家访,及时掌握他们生存与生活的新动态。 与留守儿童的父母互通信息,形成教育上的共识和合力;二是举办家长学校,加强对留守儿童监护人有关监护知识和教育,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三是加强代理家长的培训,明确代理家长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同时开展经验交流,提高代理家长的素质和水平。
16、陈雷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县整体教育质量的建议(第26号)
一是县教育局下发了《法库县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减负提质工作方案》,较好控制了作业量,实施了一教一辅;实施以《精细化管理日志》为抓手的教学管理精细化推进策略,改革了领导听评课记录,增加了课堂检测栏目,抓实了教学流程的各个环节。东湖中学实施以年部常规管理为推进策略,强化了专用教室的使用与管理。
二是依据《沈阳市义务教育学校视导评估细则》和县教育局期初工作安排,对全县公办26所中小学进行了全面视导。通过全学科听课、业务领导互评、资料查阅、实地查看等环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视导检查。共召开现场会3场,听课 440 余节,反馈意见100多条。
三是注重小学低年段习惯养成教育,把规范“读写坐”三姿作为课堂教学关注点,开发了小学一年级上册《三姿养成》校本教材,并在小学起始年级开始使用。
四是以培养提升、引进创新为工作主线,打造课改先锋团队。实施“有趣、高效”课堂创建活动,使之成为常态教学方式。小学4个工作室由40位名师、51名后备培养人组成,已开展送教下乡、校本研修、示范课等活动,召开十间房、包家屯、五台子、慈恩寺4次现场会,形成了一批课堂教学实录、教学设计、课件、微课、课题报告、教学反思、教育叙事等教科研成果,培育了本土经验和特色。
五是举办了十间房、包家屯、东湖三中县级教学领导练兵比赛现场会3场,夯实了教学管理基本功。落实了《法库县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方案》,强调四十五分钟和两个平台建设。即要保证教师每日至少四十五分钟练习,普通话、三笔字、简笔画、信息技术各5分钟,学校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单项统一指导。个人练习要有笔记,学校培训、指导要有记录。各校建立两个展示平台(平面展示、校园网页)展示教师岗位大练兵过程与成果,促使教师基本功真正提高。
下一步,县教育局将继续努力督促做好学校顶层设计,精准发力,提升学校品质,创建高效课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17、郭秀芬代表提出的关于严厉查处教师有偿补课的建议(第27号)
县教育局下发了《法库县教育局开展专项整治“三乱”等违规行为实施方案》,对各校在节假日期间制止教师乱补课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同全县中小学校长签订了责任状。严格落实市局关于实施中小学校弹性离校文件精神,坚决杜绝学生减负后的反弹,明察暗访个别教师在弹性离校后带学生回家写作业情况发生。
2018年1月6日,县教育局组织召开了工作部署会,并下发了《法库县教育局关于在寒假期间集中开展教育行风专项治理的通知》(法教发〔2018〕3号),明确了校长是学校纠风治乱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校校长要与教师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其中将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及家长委员会等组织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被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参与有偿补课等情形作为治理重点,一经查实,按照处理办法,调离一线岗位三年,三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中层以上学校领导干部参与的,立即撤职,并调离工作岗位;省特级教师,各级首席教师、名师、骨干教师等进行有偿补课的,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撤销荣誉称号,取消相关待遇;党员教师有偿补课,报请纪检部门根据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教师有偿补课收入由纪检部门核实,监督全额返还。
同时,建立师德师风问题报告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家长委员会的监督共建职能,积极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形成社会、家长、学生、学校“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体系。
一年来,县教育局通过明查暗访,查实教师违规补课3起共7人,对违规教师和包保领导进行了依规依纪处理。
18、汪博微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社会教育送课进校园师资群的建议(第28号)
针对农村小学生的实际需求,结合课外知识掌握程度建立“法库县送课师资群”,涵盖体育、艺术、科学等学科,以丰富农村小学生的课余生活,提升素质素养;全面走访乡镇中心校、乡村少年宫和各社区,调查了解送课需求,以便安排师资和课程;扎实有序开展送课进社区活动。 19、李化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创建蒙古族特色学校的建议(第29号)
2017年,辽宁省蒙语教研员培训会议在四家子小学召开,与会领导参观了四家子小学的校园文化建设及民族风情主题表演,给与了很高评价。2017年,县教育局为四家子小学专门招聘了2名蒙汉双语教师,并投入50万元,打造蒙古族特色。下一步教育局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创建好唯一一所蒙古族特色学校。
20、刘艳萍代表提出的关于持续发展校园足球的建议(第30号)
关于经费问题。一是每年省市县都给足球特色校拨付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二是县教育局每年对足球开展较好的学校以以奖代拨形式拨付一些足球经费。三是各校经费里有10%的经费为体育专用经费。县教育局将继续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努力争取更多的投入。
关于体育教师及待遇问题。一是县教育局近几年都在招聘特岗教师和域外教师,指标含有体育教师,陆续还要招聘体育教师,来解决体育教师不足的问题。二是体育教师训练学校给予适当补贴并及时发放。三是是对于足球教练,在评优评先时也给予了倾斜。
21、刘爱萍代表提出的关于调整农村小学冬季离校时间的建议(第31号)
2017年9月起,沈阳市范围内学校实施弹性离校,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支付。根据市政府方案,我县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的原则为:一是安全第一。教育、公安、校车管理等部门及各中小学校,建立了应急预案,明确岗位分工,落实责任人,确保“弹性离校”的师生安全。二是自愿参与。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与“弹性离校”,不得强制或拒绝学生参与。三是免费参加。学生一律免费参加,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按实际申请参与学生数以先做后补的方式拨付。四是不集体教学。课后服务主要安排学生完成作业及答疑。对完成作业及没有作业的学生可安排自主阅读,适当开展体育、艺术、科普、观看影片等活动。不得利用“弹性离校”时间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五是一校一策。具体工作由各学校统一组织、统一管理,服务内容“一校一策”,多样化实施。
住建局8件
22、侯立志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宜居乡村建设的建议、关于对农村环境治理的建议(第32、33、34、36、37、38号)
根据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县建立了2016—2017年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库。2016年宜居乡村项目建设涵盖全县122个行政村,目前已经基本完成。其余未列入2016年宜居乡村项目建设计划的行政村将转入到2018年实施。建设计划将在资金到位后实施。
根据省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县从2013年开始全面启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目前我县到2017年底已有72个村屯列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常态化保洁试点,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处理工作,建立了长效保洁机制,成立了专门的队伍进行扫保、垃圾清运及环境整治。按季度结合绩效考评结果拨付工资,工资标准按每村每人30元标准发放。县住建局继续加大投资力度,逐步增加常态化保洁试点村屯,在2020年实现全县所有村屯生活垃圾常态化保洁机制建设。
23、王永俭代表提出的关于宜居乡村项目路灯及时维修的建议(第35号)
根据省市政府文件精神,路灯修建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后,按照谁受益,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应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养护和维修。
24、张俊波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县幼儿园附近建立停车场的建议(第78号)
县住建局已利用征收区域建设占地面积约2000 ㎡的停车场,可停放车辆约50台。
公安局7件
25、李君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实验小学至二高中道路安全问题的建议(第42号)
县交警部门在实验小学、幼儿园等学校上下学期间安排警力,加大交通管理和疏导力度,教育行人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已最大限度保证道路畅通和车辆行人安全。
26、王春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车驾驶行为,普及驾驶员交通法规的建议(第43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通告中首先规定了电动车的技术指标性能。同时也规定了只对沈阳市三环内的电动车进行登记管理,并未提及三环以外包括郊县的电动车的管理办法。目前,公安交管部门无法对电动车进行登记注册。根据镇内的道路状况和电动车的一般违法行为,对电动车的驾驶人只能通过教育警告来提高交通法律意识。
27、张泓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宠物狗管理的建议(第44号)
根据《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八条之规定,本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本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外的地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一般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第十条之规定,养犬人应当在取得犬之日起十五日内,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授权的宠物诊疗单位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宠物健康免疫证。第十七条之规定,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何称伤者送医疗机构诊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送交公安机关设立的犬留所,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检验,确诊患有狂犬病的,就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28、马长青代表提出的关于为通往太阳升小学道路增派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的建议(第76号)
县交警部门已在开学时增派警力到太阳升路口保证道路畅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更改早晚上下学期间此路段单行时间,保障道路畅通,车辆安全通行。
卫计局6件
29、王凤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农合管理工作的建议(第45、46、47号)
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筹资来源于财政补助和农民个人缴费。2017年筹资标准为630元,其中财政补助450元,个人缴费180元。
我县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新农合住院补偿标准时,按就诊医疗机构级别确定补偿比例,级别越高,补偿标准越低,按县、市、省逐级转诊的原则,合理引导参合农民就医需求。另外,考虑到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参合农民无法回本县办理逐级转诊手续等问题,在制定补偿政策时规定,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参合农民,在办理医药费报销时,不需要提供转诊手续,只需提供在外地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复印件即可,补偿比例按经治的医疗机构级别而确定。这也是新农合为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参合农民所采取的一项便民举措。参合农民在异地就医,只要申报时提供的材料齐全,就可按正常转诊比例报销。
30、韩旭林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慢性病在乡镇卫生院报销额度的建议(第48号)
2018年实现门诊数据共享后,取消县乡两级特慢病限额,特慢病患者可在县乡两级自主择医,享受同一补偿封顶。由于诊断标准及诊断条件的限制以及档案管理的需要,暂时无法组织专家组进行下乡检查,下一步县卫计局将积极想办法,尽力方便群众。
31、赵莹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充实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的建议(第49号)
从2016年开始,辽宁省开展了农村高考实施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工作,沈阳市2016、2017两年分别给法库县3个和6个名额,共签订就业协议书9份,三年的临床专科学习将陆续于2019年7月、2020年7月毕业,并将分配到急需的乡镇卫生院就业,势必为乡镇卫生院输送新鲜血液,充实其卫生专业技术力量;对公立医院进行精细化管理,实行灵活机动的人事制度,下派县中心医院中青年骨干到乡镇卫生院挂职,在提升卫生专业技术能力的同时更大幅度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按病种、按人次、按服务考核业务等机制,最大程度地调动职工积极性,用好分级诊疗政策,保证给县级诊疗病种的患者留得住、治得好,打造县乡村医共体建设;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县中心医院有资质的年轻医师多点执业,到急需的乡镇卫生院执业,以带动和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水平。
林业局4件
32、马春光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好蓝绿空间占比规划加大植树造林力度的建议(第51号)
2018年,我县计划完成造林任务为8万亩,基本都是采伐迹地造林。具体实施六项造林工程:山地绿化工程,面积3.0万亩。剥蚀丘陵修复工程,面积1.0万亩。特色经济林工程,面积1.0万亩。河流水系绿化工程,面积1.5万亩。农田林网工程,面积1.5万亩。六是部门绿化工程。
33、夏振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树莓产业发展提高农户收入的建议(第52号)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新植经济林,单块起测面积5亩以上。为鼓励支持登仕堡镇树莓产业的发展,对该镇新栽植的树莓,起测面积降至1亩以上,密度符合要求,成活率在85%以上的,纳入检查及造林补助范围。我县已连续二年实行该补助政策。
县林业局在今后的林业宣传中,一是会加大树莓的宣传份额;二是做好农户生产管理树莓技术培训及规划指导等工作。
34、门玉丽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坡岗地变经济林实现农林一体化的建议(第53号)
发展榛子经济林是我县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的重要组成内容。四家子乡公主陵村是榛子栽植的重点村。目前,有三项政策有助于榛子经济林发展。一是对包括榛子在内的经济林栽植有每亩350元的造林补助。二是对在林下栽植中草药等的林下经济,集中连片达到200亩的,有林下经济补助3万元。三是对林业贷款有贴息政策,贴息率为3%。
35、冯洪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法库县山楂基地建设的建议(第72号)
为进一步推进山楂栽植,县林业局将在年度造林方案中,进一步推进包括山楂在内的经济林建设,将进一步鼓励各乡镇、引导农户发展山楂,推动山楂基地建设。
农机局4件
36、张国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建议(第54、55、56号)
为加强秸秆综合工作,全面实施禁烧,县政府成立法库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亲自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同时,县政府与各乡镇、乡镇与村分别签订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责任状,明确了县、乡镇的责任主体,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切实把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基础上,针对我县缺乏大型秸秆利用企业现状,县政府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目前,广东华润集团热电联产项目已落户辽河经济开发区,该项目投产后,年可消耗秸秆50万吨,将大幅度提高我县秸秆利用量。同时,县政府积极争取中央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工作,利用试点资金,积极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利用工作;为调动各级政府工作积极性,市政府设立了秸秆综合利用奖励资金,县政府利用此项资金对各乡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给予奖励,鼓励各乡镇深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翻压机具、收割粉碎机具、秸秆捡拾打捆机具均享受数量不等的补贴政策。
37、赵兴华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大牛羊养殖量提高黄贮利用率的建议(第58号)
市政府制定了青(黄)贮窖建设补助政策,窖容500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补助50元。通过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拉动了社会资金的投入,提高了广大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识,增加农民收入。
财政局3件
38、陈磊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街道社会投入,加速街道建设的建议(第60号)
目前龙山街道仍属农村区划,未纳入法库县城镇规划区之内,依旧归龙山街道对其进行管理。代表所提出的环保、城建等资金,一方面依靠全县乡镇统一的“扫保”经费解决,另一方面按照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依靠本街道自行投入,待龙山街道纳入法库县城镇规划区后,再统一纳入县级城建部门给予保障。
39、张国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事业单位法库镇内交通费用报销制度的建议(第61号)
根据财经纪律以及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并且征求了上级财政部门的意见,按照文件规定,各级文件中均未提及过允许报销城区内出租车费的规定。待中央、省、市政府出台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后,对于此类情况会做进一步明确,届时,我县也会依照上级的政策制定我县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对事业单位在法库镇内的公务出行费用报销做进一步的明确。
40、杨光代表提出的关于恳请县政府向乡镇街道拨付一定比例应急维稳资金的建议(第77号)
县财政局在年初预算中已经安排了一定比例的维稳应急资金,用于解决包括乡镇、街道、园区在内的全县范围内维稳应急支出,目前正在执行。
动监局2件
41、杨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法库发展驴产业的建议(第57号)
沈阳市本级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当年建成的达标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养殖舍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以上的,按投资额(圈舍等基础设施、生产用设备)的15%给予补助,并将最高补助额由原先的200万元提升到500万元。对基础母驴存栏10头(含10头,且在一个饲养场所集中饲养)以上养殖场、养殖户、农民合作社作为补助对象,项目期一年,每增加1头犊驴给予定额800元的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县动监局积极推动与邮政储蓄金融部门对接融合,邮政储蓄对散养户达到一定标准给以贷款帮助散养户增加购买能力,符合县政府文件给以贷款贴息,发挥金融工具的杠杆作用,促进我县驴产业发展。
42、王作成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养殖业粪便处理投入力度,努力提升环境质量的建议(第59号)
根据市农经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17年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实施细则》(沈农经牧发〔2017〕84号)文件精神。建设畜禽粪便加工厂,把畜禽粪便集中处理做成有机肥,再出售到有机蔬菜大棚,促进循环农业发展;根据《辽宁省2015-2017年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生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辽牧发〔2015〕8号)文件,扶持一些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生态改造升级,实现畜禽粪便污水的妥善贮存、资源化利用。县动监局将积极大力宣传,县技术人员包场指导工作机制,指导规模养殖场开展粪便污水治理。加强技术培训。促进畜牧更好的发展而努力。
农经局2件
43、李秀艳代表提出的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第62号)
根据《关于全省深化农村改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辽委办发【2017】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措施:充分利用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以股份合作等方式统一经营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利用各类集体资源资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通过公开协商或招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促进村务公开,切实保障村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支持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强村级集体经济金融服务,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增强村级集体经济抗风险能力;完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精准扶贫对接机制;加强农业技术指导,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科技服务保障。
44、郭秀芬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设施农业方面的建议(第63号)
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定期到沈阳农业大学培训,培训15天/年。沈阳市出台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在蔬菜生产核心区、特色作物生产核心区内,对新建、改造10亩以上高标准温室小区,分别给予12万元、10万元补助。对新建连片10亩以上高标准冷棚小区,每个补助4.8万元。
旅游局2件
45、李洪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丁家房葡萄采摘休闲旅游特色小镇的建议(第64号)
旅游产业是一项综合性和带动性极强的产业,可以有效促进农业与其他产业的发展。同时旅游产业又可以依托其他产业而兴起。丁家房镇的葡萄产业发展态势日益强盛,可以大力发展以葡萄采摘为主的乡村游线路。此项内容已纳入五龙山景区规划中。
46、孙福利代表提出的关于整合法库旅游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建议(第65号)
以宜居乡村建设和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大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与乡村道路设施建设。完善景区智慧旅游功能。推进景区提质达标,逐步完善道路、标识系统、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等设施。
多次赴北京、云南、厦门、深圳、沈阳等地招商,召开旅游招商推介会。编印了《法库旅游招商项目手册》,提高法库旅游资源的知名度及旅 游项目的招商引资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017年9月1日—4日,法库县十余家旅游企业分别赴天津与沈阳参加了2017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与2017中国东北亚旅游产业博览会 ,展出了陶瓷、白酒、大米、鸡蛋、牛肉、驴肉制品、山楂食品等旅游商品。推介了法库旅游商品特色,提高了法库旅游商品知名度。
环保局等9件
47、王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保护环境,严控乱放陶瓷垃圾的建议(第66号)
2017年10月10日,县环保局批复关于法库县四家子蒙古族乡陶家屯固废填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环保投资41万元,工程占地面积814008平方米。项目利用当地一条南北走向的荒沟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一座,填埋区设计有效库容约72万立方米,填埋一般工业固废(Ι类)20万t/a。
2018年4月16日,县环保局下达了关于随意倾倒工业垃圾处置的通知,并已下发给陶瓷企业;2018年4月23日,县环境监察大队与县公安局环保大队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通知,要求企业严禁以任何形式违法排污。同时县环保局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排污,立即拨打87114918环保热线。对于违法排污企业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48、袁桂竼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建议(第67号)
根据《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沈组发[2017]2号)文件精神,分别对村级组织的重点保障项目,其它必要支出、对相关人员补助进行调整。
主要指对在任村“两委”主要班子成员,一般按照每个村3到5人的固定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26996元;村级办公经费调整为大村每年23000元、小村每年21000元;对于村内环境卫生、垃圾收集等村民直接受益的公共服务,由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奖补资金负责基本保障;农村党员教育经费标准为每村每年5000元;年满60周岁,正常离任正职村干部任职满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50元,三届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村人畜防疫员每人每年标准10000元;计划生育中心户长每人每年600元;本文件是2017年2月23日下发,要求2017年1月1日执行,由于此文件调整部分没有列入2017年法库县财政预算,因此将2017年调整部分及2018年应发部分一并列入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
49、苏秦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质量的建议(第68号)
县营商局组织人员走访了全县多家银行,对银行的窗口设置、业务办理流程及客户需求情况展开明察暗访,发现在双休日和代发工资高峰期时段存在等待的客户较多、等待时间较长的问题,而其余时段基本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各银行制定了下一步整改措施:
农业银行在代发工资高峰期,充实大堂力量,大堂人员积极帮助客户打印对账簿、存取等业务。在业务办理高峰期及时充实柜面数量,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贵宾室和非现金柜,将费时耗力的特殊业务分流至该区域。
建设银行在营业厅已布放了三台智慧柜员机,基本满足了开卡、转账、汇款等非现金业务的各种需求,且只用一名大堂经理协助客户自助办理即可。此外,还有附行式自助银行和离行式自助银行(在红街交通岗东南侧)共五台机器供客户使用。
工商银行针对窗口较少人员紧缺的问题,工商银行已将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行。上级行表示在今年的招聘政策上对县域支行做倾斜,尽快补充工商银行人员上的短缺。
50、杨光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对镇内弃管楼院管理力度的建议(第71号)
吉祥街道办事处制定了《推进旧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属地管理职责,调动业主参与园区建设的积极性。并与各社区签订了《法库县吉祥街道旧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实施工作责任状》,有序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
2018年,吉祥街道办事处拟在新旧住宅区继续组建34个业主委员会,目前筹备和组建工作正在进行当中,严格按照成立筹备小组、走访征求意见、推荐业主代表、公示名单、起草规则、产生候选人、公示、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大会等程序进行。
51、韩庆伟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复卧牛石乡石人卜村内道路的建议(第73号)
县交通局已将石人卜村内道路列入2019年“一事一议”建设计划。
52、张志忱代表提出的关于十间房镇罗泉沟村街内修建水泥路面的建议(第74号)
十间房镇政府将修建罗泉沟村街内水泥路面的工程列入通航小镇项目计划,待相关部门批准后立即实施。
53、周成林代表提出的关于清理柏家沟村村内道路两侧排水沟淤堵的建议(第75号)
柏家沟镇政府正在组织清运队伍对村内两侧排水沟进行清理,现已清理排水沟500延米。
二、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县人大代表认真依法履职、积极建言献策,在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即时交办,务求实效。
县政府2018年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建议办理工作。12月12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法库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责任制,并责成一名副职主抓此项工作。认真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和社情民意,使代表所提问题长期、有效、集中化解。
(二)重点建议,重点办理
对县人大确定的“关于在国省干道重点十字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或减速带的建议”、“关于方便百姓就医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建议”、“关于继续在獾子洞国家湿地公园加大建设的建议”、“关于提高县城自来水质量的建议”等4项重点建议,采取重点调度、重点督查等措施,加快涉及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及时回访,立行立改。
5月份,建议提案办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代表进行了电话回访,询问主办单位是否与代表见面答复、是否本人签字、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并征求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对于回访中发现的个别承办单位代签《征求意见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四)严格考核,绩效管理。
为加大建议办理工作力度,县政府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绩效考评专项工作,对未按时保质完成建议办理工作的部门、单位予以减分,以推动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下半年,县政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跟踪办理。对于代表提出的已经答复但尚未解决的建议,县政府将责成建议提案办、政府督查室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二)密切沟通联系。县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恳谈会、登门拜访、信函等方式,更多地征求代表们对本部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切实推动政府工作高效开展。
(三)加强督考落实。县政府建议提案办将会同县政府督查室,严格按照绩效考评标准和实际办理效果,组织人员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客观总结建议办理工作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感谢你们对县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感谢你们对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下半年,县政府将继续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不断推动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关注和改善民生,让振兴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