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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提案(第59号) 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5-29来源: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您的提案我局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农业农村的关注,您对合作社发展所提出的4条建议,我局均表示认可。

按照您发的建议我局今年将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继续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会发展建设工作。紧密围绕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建设等工作,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及主导产业。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及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抓出成效。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等产业经营模式,走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的路子;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注册农产品商标,形成一种产品,建一家专业合作社,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农民的发展格局,力争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沈阳市无论是数量、质量、标准都创一流佳绩。

加强管理,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根据法律规定,健全其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内部运行机制。是在国家示范章程基础上制定适合本专业合作社的章程;是依法选举产生组织机构,并使其真正发挥作用;是完善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制度;是进一步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坚持以交易额分配为主,同时结合按股分配为辅的分配原则。

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力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是其发展成败的关键环节。是要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国家省、市晋级标准对合作社设立方面、合作社经营过程方面、合作社达标方面、合作社争取上级政策方面、合作社财务管理及盈余分配方面、合作社生产的产品争取各种标识方面进行规范培训;是要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进行培训;是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社员在经营管理、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做好培训。

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的一项工作,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需要,各乡镇、村要明确分工,层层负责,将此项工作列为重中之重,抓好落实。

今后一段时间,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依法管理,加强指导和服务,并对全县现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取消评选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资格,对空壳未经营的市级示范社我们将建议市里取消县级示范社的资格。对我县36家吊销未注销、存续未经营、注销、空壳的省、市级专业合作社取消市级示范社资格,不享受2023年各级财政对市级示范社的扶持政策。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重视与关心。

                       

                           法库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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