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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爱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校园学生餐监管的建议(第12号建议)
发布日期:2026-10-08来源: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自“沈阳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大数据监督监管平台”上线以来,系统在不断更新完善中,目前,高中、二高中、一中、二中的食材采购信息在网上完成,其余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三方比价择优选择最好供应商。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各种食材采购价格每天都与发改委指导价格对比并自动预警。所有商品均在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商家采购。各中小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各中小学均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材采购验收、食品贮存加工、供餐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每日晨检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

二是各中小学均已实施全过程监管。各中小学均已完成原材料采购配送、食材验收、入库出库、贮存保管、加工烹饪、餐食分发、学生就餐等全过程实时视频监控,视频保存5个月以上。严格实行食堂操作间、储存间封闭管理,非食堂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未经允许和登记严禁进入。

三是各中小学均已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定期邀请家长陪餐,并有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均已建立以学生、家长、教师代表为主,学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等共同参与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对学校食品安全、供餐质量的日常监管,每学期开展2次家长学生供餐满意度调查问卷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各中小学食堂的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等,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县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新鲜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等原辅材料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可比照政府采购的相关采购方式,由县级有关部门或学校作为采购人集中带量采购或比照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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