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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建议(第0934)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5-20来源: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陈玉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协调我县交通、城管、卫健等部门现已将固定献血地点重新设置完成。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原固定献血地点设在吉祥广场(兴法路),由于2016年该广场改造,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原固定献血地点无法使用。


2017年经与沈阳中心血站沟通,按照献血点要设置在人员流动量大的地点要求,决定将固定献血地点设置在家百惠商场东门对面(兴法路与幸福街路口东南侧原福迪丰商场前空地),并投入使用。2021年5月份,我县对固定献血车停放点位进行了完善,地面重新铺设彩砖,画定了献血车停放车位,设立了禁止占用的警示牌。


再次感谢您对法库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法库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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