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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25来源: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法库县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为开创法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取得成效

(一)统筹谋划部署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等专题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出台了《法库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法治发〔2021〕1号),把全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政府主要领导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等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研究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按照《法库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要求,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重大理论课题研究和重大执法活动法律风险研判,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50余件。

2.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县已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制定了《关于印发在法治宣传教育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内容100余次,县政府网站共刊发相关信息734条,推动了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了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同时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3.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两手抓”工作机制。7月份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督查互检专项行动,科学制定考核指标,涉及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免罚清单落实情况共4方面10项内容,对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确保了重点任务落细、落实。

(二)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持续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围绕“万人进万企”活动展开精准帮扶,全县351名干部与525家企业精准对接,减税降费增强了企业信心。2021年我县共签约亿元以上招商项目66个,落地亿元以上招商项目29个。全县政法各单位结合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结合各自主责、主业,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驾护航,贡献政法力量。

1.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着力打造“五个办”法库审批服务模式,一是强管理“精准办”;二是优流程“加紧办”;三是抓改革“协同办”;四是建机制“长效办”;五是创举措“引领办”。使事项审批服务承诺时限相比于法定时限平均精简87.2%,不动产登记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依申请类事项可网办率100%,投资房屋建筑类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由43个工作日缩减为40个工作日。

2.在政府管理方式和规范市场执法中,全面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设立议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审查制度。经审查,2016年至2021年10月末,共梳理存量政策257份,均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

4.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依据《辽宁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我县制定了《2021年度法库县市场局(法库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引导,开展集中宣传,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办普通程序案件47件。配合省、市各项检查、抽查共计102批次。

5.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积极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认定工作,我县共将837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惩戒。结合《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实施,进一步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移出程序和操作规程,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遍宣传提醒,对上一年已年报企业“无异常”不扰,做好休眠企业联络查找工作。积极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工作,跟进全县有权责的单位及时归集“双公示”信用信息,报送至“沈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上传行政许可 2641条,行政处罚198条。推进新注册市场主体签订信用承诺书,提升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归集信用承诺信息5700余条。

6.强化政务诚信建设。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决定》和《法库县关于招商承诺不兑现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法库县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共梳理整治问题10个,已全部解决,制定整改措施12条,长效机制12个,清偿企业工程款87714.26万元。完善政府失信投诉举报办理机制,受理办结企业诉求问题35件。县财政偿还拖欠的工程款4138.79万元。在沈阳市2021年诚信创建示范街道和示范村的评选活动中,秀水河子镇秀水河子村被评为“沈阳市2021年诚信建设示范村”。

(三)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法治化

1.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清理工作。全面系统清理2017年至2021年出台的文件,印发《关于提报法库县2022年度出台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的通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增强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工作的科学性和计划性。

2.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项目,出据合法性审查意见书44份。

3.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顾问全面参与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将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四)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8月份县委宣传部、县城乡执法中心、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吉祥街道等单位联合行动,对法库县龙山市场北小区等705个违建仓房进行了集中拆除。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分别建立了各领域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对全县执法单位梳理执法依据、完善执法流程、分解职权、确定执法岗位责任。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2家执法单位进一步细化、量化了行政裁量基准,明确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规范适用程序,纠正处罚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事后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示,在政府网站及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规范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20家执法单位配备了音像记录设备,15家单位执法办案场所配有监控,做到可回溯管理。25家执法单位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规范法制审核流程。

3.牢固树立文明执法理念。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制度,依托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系统,全县496名执法人员全部完成网上录入、网上审核、网上监管。建立柔性执法机制,落实《沈阳市全领域包容免罚清单》,21家执法单位制定了县级部门免罚清单,涉及免罚事项共1236项,理清轻微违法界限,明确具体运用条件,强化精准执法。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避免野蛮执法、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等行为。

(五)切实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每年年初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依法报备政府的命令、决定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

2.抓实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期间及会后,县人大代表共向县政府提出提案84件,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80件,占95.24%;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件,占3.57%;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作出说明解释的1件,占1.19%。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及会后,对县政府工作共提出101件提案。现提案的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其中,委员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89件,占提案总数的88.12%;列入计划解决或采纳的10件,占提案总数的9.90%;受客观条件所限,暂时无法解决和推动,向委员作出说明解释的2件,占提案总数的1.98%。

3.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行政应诉案件共计22件,完结17件,其他案件均在开庭审理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75%,高于市要求的70%应诉率。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8月份选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群众代表共11人为法库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政府内部监督。建立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4-87116955。

5.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完成审计项目21个,其中:年度计划项目17个;审计、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审计项目4个。同时,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在我县开展的审计工作和纪检监察专项整治工作。

(六)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1.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叫响人民调解工作“法库品牌”,全县建立了1个县级调解中心、19家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45个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22家个人品牌调解室。全县共有调解人员1031人,其中金牌调解员3人。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35件,调解成功729件,调解成功率99.1%。二是全县245个村(社区)“村民评理说事点”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共收集信息线索425条,解答法律咨询1034人次,化解纠纷218件。

2.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截至目前行政复议案件共有5件,均已完结。成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筹备对接工作组,承担我县的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起草了《法库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和《关于成立法库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草)》。

3.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我县已建成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2021年接待法律咨询912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落实《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进产业园区实施方案》,为产业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2021年,为陶瓷企业“法治体检”,开展座谈8次、解答企业咨询25次、培训279人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2000余份。

4.不断提升法治宣传工作质效。依据《辽宁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制定了《法库县“八五”普法规划》《法库县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决议》。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1年度法库县县(中、省、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结合“宪法宣传周”开展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着力打造法库特色法治文化。

5.提高依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水平。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已构建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应急联动的处置与救援机制,基本形成了以“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为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法库县现有应急救援队伍30支,总数1881人。编制了《法库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各部门编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共37部。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通报与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全县开展大型综合应急演练4次,提升了我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开展节假日和重要时段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加强生活必需品和防疫防控商品的价格监测监管,掌握市场价格动态。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有些单位部门对法治建设抓得不够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法治建设纳入绩效考核,但分值权重偏低,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二是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参差不齐,有的部门对公示的信息没有进行动态调整;个别部门没有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

三是复议体制改革尚存在功能性用房的困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化解争议效果有待进一步发挥。

四是乡镇(街道)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能力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将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全面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力度,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和问责。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机制,增强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增强考评的科学性。

(二)以数字化改革为手段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推行跨部门、跨领域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执法队伍,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持续深化“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快执法向综合监管、智慧监管转型,加快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

(三)以矛盾纠纷化解为重心推进矛盾源头治理

确保我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发挥复议监督指导作用。加强与法院工作联动,有效预防新纠纷和新败诉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化解行政争议纠纷中的实质性作用。

(四)以教育培训为途径推进法治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努力实现法律顾问资源共享。强化法制审核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法律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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