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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中心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1-12-15来源: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于宝林

职务:沈阳市法库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24-87188148

其他工作人员:可解答一般性法律问题。

法律援助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援助制度的规定,拟定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受理法律援助事务,接待来访,提供法律援助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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