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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04来源:中国政府网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提升法库县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法库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制定下发了《2024年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安排意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年重点学习内容,指导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工作。组织开展了县管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2024年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法库县纪检监察系统培训班、法库县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培训班等6个班次,培训1638人次

2.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坚强有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等多次作出批示,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汇报,研究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

3.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压紧压实。法库县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开展年度述法工作,采取述法单位、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参与现场述法的方式,实现了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率100%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更新调整《法库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21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分解,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梳理维护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精准度,确保全市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

2.深化政务服务综窗改革。完成县政务服务中心、19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45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设置和人员配置,实现“一窗办多事、服务无差别”。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平台,对全县各级监管部门抽查检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实行常态化管理、动态化更新。我县联合执法检查任务发起部门已调整为19个,有事项部门19个,发起联合任务部门占比100%计划任务总数42个,联合任务数42个,占计划任务的100%各部门按照具体检查工作安排,有序开展工作。2024年,42个联合任务已全部完成。

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召开了法库县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署会议,贯彻落实健全透明规范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全面推进了公平竞争政策的实施。

5.开展政府机构失信案件专项整治。着力整治政府机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问题,建立了政府失信问题台账和政府失信案件动态监测机制,针对政府失信问题堵点、卡点,加强研判,定期更新失信问题治理情况,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2024,法库县无政府机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实现动态清零成果。

6.积极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和修复工作。建立“双公示”日调度工作机制,严格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上传“双公示”信息数据。根据“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每日跟进责任单位数据上传情况,发现错误、迟报数据及时进行处理。2024,共上传行政许可1538条,行政处罚548条。完成每月瞒报、漏报核查和年度“双公示”评估工作。县发改局与县司法局联合转发了《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的通知》,便利企业信用修复,引导和鼓励经营主体及时修复信用。  

(三)优化决策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1.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重大理论课题研究和重大执法活动法律风险研判。2024,代理涉县政府诉讼案件56件。

2.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对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政府或政府办发文、以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2024,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14

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印发了《关于提报法库县2025年度出台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的通知》,统计全县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提报项目,加强了出台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计划性。

(四)坚持执法为民,提高行政执法质效

1.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为切实减少多头执法、有效整合执法力量,探索乡镇(街道)联合执法新模式,抽调多部门执法人员成立乡镇(街道)联合执法队(共7个中队),实现了全县  19  个乡镇(街道)执法全覆盖。该做法得到了省、市编委办的高度认可,并拟向全省推广。

2.落实清单管理制度。组织我县24个行政执法部门和19个乡镇(街道)动态调整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共计2758项。严格落实“一基准、四清单”工作要求。按照《关于统筹推进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县24个执法部门报备了本系统、本领域的行政裁量基准,各执法部门直接适用上级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并按照指导标准规范执法,准确把握执法尺度。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2024,共处理包容免罚案件29件,免罚金额102.6万元

3.开展“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与县纪委监委联合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行动,联合下发了《法库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县监督检查工作组。聚焦群众企业关心关注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通过实地调研、联合检查、查阅案卷等方式,实地督查执法现场、办事大厅等点位。对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反馈问题20条,意见建议9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等方面的培训。2024,我县执法人员已完成全员轮训。8月份组织我县342名执法人员完成2024年度执法证件换领和申领考试工作,209人通过了考试,通过率为61%组织各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2024  71名调离、退休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及时注销

5.严格规范行政涉企检查行为。转发了《沈阳市行政检查实施办法》,2024年我县有9个行政执法部门报送了74项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经审核后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严格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计划开展检查。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涉及安全领域检查的部门编制了重点领域检查计划,并向司法局备案。

(五)深化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督办县人大代表建议82件,政协委员提案135件,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全部实现100%

2.积极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全年审计项目10个,已全部完成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指示和市司法局工作部署,我县按照沈阳市工作程序完成了法库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和19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的制作工作。转发了《沈阳市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定》,推进乡镇(街道)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构建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4.主动做好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全覆盖。2024,主动公开信息1252条,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2条,全部依法依规做出答复。

(六)推进依法治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1.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完成20个基层应急救援站建设,完成2100人的基层应急救援救护技能培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了以“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为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我县组建了36支应急救援队伍共计1877人,根据地域范围科学配置了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2.基层稳定基础有效夯实。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2024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15件,调解成功512件,调解成功率达99%解答法律咨询1050人次,化解纠纷295件,开展法律宣传145场次

3.行政复议职能有效发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2024,接待行政复议案件55件,其中45件已受理,完结31件,调解成功3件,其余10件不符合受理范围、未立案。

4.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有案必出”。2024,全县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新发生案件共计56起,其中:行政案件22起,民事案件34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完成组织旁听2

5.  精心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面开展2024年度“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围绕民法典、妇女权益、农民工权益保护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800场次,发放《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指南》、《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折页等相关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1640人次,切实推进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向基层延伸,有力提升社区(村)依法治理水平和村级事务法治化水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6.法治宣传工作质效不断提升。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组织开展“法治相伴 平安春节”、“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并持续办好“宪法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普法示范点”建设,注重发挥“法律明白人”积极作用,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7.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效能。2024,法库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总数700余件,  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近34件,无复查、投诉、诉讼公证事项。为低保、残疾等弱势群体减免公证费20000余元,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10余次。未发现错证、假证。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7件,其中民事诉讼11件。法院阶段刑事辩护98件,检察院阶段指定辩护40件,律师值班办理197人次,公安阶段侦查会见21件。法律咨询1503人次,满意度达到100%

(七)强化科技支撑,构建数字法治政府

1.智慧建设有序推进。打造可容纳50人参与指挥、架设38平方米LED显示屏的1100平方米的法库县数字政府运行管理中心,持续推进1+1+5+N”体系建设,实现数据统一汇聚、融合,为各个部门提供统一的采集数据服务并实现所有数据落地到本地。

2.树立数字化治理新标杆。数字政府运行管理中心平台是基于中国电信核心技术打造的中枢底座,围绕各类事件的交办、处置,实现事件及任务的闭环全流程管理。数字政府运行管理中心的建设为法库县树立了三大标杆:央地合作新标杆、创新合作模式新标杆以及东北地区县域数字化治理新标杆。

二、存在问题

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中央和省、市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还不够均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统筹推进力度还需不断加强。

二是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仍需提升。个别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不到位,行政执法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

三是基层依法行政基础还不够稳固。部分乡镇(街道)法治工作力量配备不足,依法行政能力相对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系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

聚焦“关键少数”,全面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大建设法治政府力度,以贯彻落实《法库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为抓手,按“分工表”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加大法治督察和考核力度,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贯彻落实好《沈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纵深推进,落实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力度,确保合法行政,守住法律底线。

(三)不断充实执法人员力量

根据工作需要,在可调控的前提下,将现有的人员科学地向基层倾斜,配齐配强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充实法治工作人员力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四)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一刀切”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巩固深化“清风执法”专项行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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