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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1年9月24日)涉及我县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法库县强深水产海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产日期/批号:2021-06-09,不合格项目:经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5.36元;罚款5100元,罚没款共计5135.36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法库县强深水产海鲜超市在收到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原因排查并发出召回公告,原因为养殖环节原因。已经采取整改措施,监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