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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1年9月24日),涉及我县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法库县强深水产海鲜超市经营的花盖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产日期/批号:2021-06-09,不合格项目:经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大队对法库县强深水产海鲜超市实施现场检查,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开展不合格分析排查,限定期限完成整改并复查,加强跟踪抽检监测。
二、法库县法库镇吴二青菜店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产日期/批号:2020-11-10,不合格项目:经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大队对法库县法库镇吴二青菜店实施现场检查,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开展不合格分析排查,限定期限完成整改并复查,加强跟踪抽检监测。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