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认真履行教育督导职能。围绕全县教育的中心和重点开展督导工作,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遵循“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原则,提升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改革教育评价、提升教育品质、为我县“幸福教育”保驾护航。
一、持续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健全教育督导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制定法库县教育督导督学聘任与解聘、督学管理与考核、督导经费管理、督学补贴发放、督导问责办法等文件,落实教育督导“五保障”,完善新时代教育督导机制体制改革。
二、持续关注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1.持续关注“双减”工作在学校落实落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等政策的落实、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专项资金的拨付与使用、校园安全、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学校对省市县相关决策的部署与落实,以及省市要求的整改情况等,对相关工作落实不力的学校进行有效问责。
2.启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引导督促广大校(园)长认真履行职责。
三、持续推动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1.持续优化责任督学队伍建设。继续聘任优秀的教育局机关领导、校级领导、教研员、教育骨干等专兼职责任督学,提高督学队伍整体水平。根据实际情况微调督学负责片区,使挂牌督导工作分工趋于完善。修订责任督学考核评价办法、细则,对责任督学进行考核,作为评定市级金牌督学的重要依据。
2.持续落实挂牌督导工作。合理制定责任督学督导工作计划、明确月常规挂牌督导工作任务、研究部署常规督导、综合督导、主题式的专项督导。针对学校党建、“双减”、五项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安全、办学(园)行为、疫情防控等方面开展经常性督导,推进国家政策的落实落地。责任督学每月要深入责任学校开展一次督导工作,每学年按照10个月计算。
3.持续改进督导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优化督导工作内容、检查方式,以定量督导为主、定性督导为辅,以实际工作为主、以档案工作为辅。改进专项督导、主题督导工作细则,让督导工作有证可查、有据可依、缩减冗余、提高效率、严查刚性、实查弹性。注重工作方式的转变,重视师生座谈、电话访谈、听课、班级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全角度评价学校落实情况。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常态化了解,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更多关注学校政策落地情况和群众满意度,提高督导检查考核的质量和效率。
4.持续开展闭环督导工作模式,加强问责工作力度。2023年督导室将完善闭环督导工作模式,通过督导检查、反馈问题、问题汇总、督导通报、限时整改、实地查看、问责处理的督导模式,为教育说实话、做实事,做到有问题必复查、有结果必通报、不整改必问责。
5.持续加强督学专业能力建设。加强督学培训,提升督导队伍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专兼职督学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
四、持续发挥督导评估监测职能
1.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结合省监测,开展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工作,通过监测数据,总结法库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存在的问题,汇总并开展调研指导,研究解决方案。2024年基本解决相关资源配置问题,平衡相关异常指标。
2.配合市督导完成“提高学前双普”工作。
3.配合市督导处完成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重点监测德育、体育、劳动学科,全年完成2次监测,并做好监测结果的运用。
4.根据2023年工作内容,调整修订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全年对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开展2次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
5.启动新一轮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四、“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配合市督导处,开展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制定实验区、实验校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推进全县教育评价改革,争取创建并获批教育评价改革实验区、获批至少5所实验校,创建10所县级实验校。创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评价体系,研制学校、教师、学生评价细则及评价工具。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多元参与的教育评价。
五、其他
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相关部署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相关指示精神,开展专项督查,推动相关工作的有效落实。
法库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