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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办理
发布日期:2023-03-15来源: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项办理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须具有法库县户籍、或持法库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可在法库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三)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取得相应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需是2003年6月15日以后取得)。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沈阳市教育局。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区(县、市)教育局。

四、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从本安排发布之日起即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体检表,在规定的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中自选一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只在当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需到现场进行确认的,必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⑴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⑵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⑶《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

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申报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⑸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⑹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

⑺申报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关注沈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henyang.gov.cn/)“教师资格”栏目。

、其他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根据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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