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产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法库县202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业经县政府第十八届第5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法库县202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改善全县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省、市关于城乡环境整治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着力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身心健康水平,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城乡面貌和环境质量,打造美丽家园。
二、整治目标
结合乡村振兴、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美丽庭院示范创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卫生乡镇创建活动,以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城乡环境薄弱地段、农厕改造和城区公厕管理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整洁有序,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三、组织体系
为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政府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爱卫办、农业农村局、沈阳市生态环境法库分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局、卫健局、教育局、县城建执法中心、宣传部、妇联、团县委、融媒体中心等。
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爱卫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爱卫办主任兼任,负责统筹2021年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城乡分开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县住建局、沈阳富翔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建执法中心负责城建规划区域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开展市政设施清洁专项行动。
冲洗环卫设施周边地面冬季积存污渍,擦洗果皮箱、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清洁沿街建筑物立面,清除沿街条幅布幔,解决乱贴乱画、乱拉乱挂问题。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扩大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推广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牵头部门:县城建执法中心、沈阳富翔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责任主体:沈阳绿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二)开展生活垃圾清理专项行动。
城镇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以清理垃圾杂物,清除卫生死角为重点,及时对楼道、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物品进行清理。对损坏的环卫基础设施、居民休闲场所、健身器材集中进行修缮更换,规范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实施美丽庭院、美丽村屯、美丽田园建设,逐步改变农村面貌,实现城乡一体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强化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开展好植树造林、美化家园和自然资源整治活动。集中清理“三边”,整治“三堆”,规范村庄垃圾收运。配齐保洁人员,落实日常保洁制度,促进城镇社区和村庄清洁常态化、长效化。〔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沈阳富翔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责任主体: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公路管理处公路养护公司、沈阳富翔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开展垃圾投放和分类处理专项行动。
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居民分类投放。逐步推行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再利用。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运行及完善户集、村收、县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配齐垃圾收集箱(桶)等设施,充实专用清运车辆。逐步推行城乡垃圾收集市场化。〔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实施责任主体:县城建执法中心、沈阳富翔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乡(镇、街道)〕
(四)开展河流、塘沟垃圾清理专项行动。
落实河长制,开展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改善农村河道环境。重点是对我县乡村河道、水库堆弃的垃圾进行集中彻底清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本门要对辖区内河道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及河道内砂堆、砂坑进行清理整治,对非法采砂,非法占河等影响行洪及水利工程安全、河道生态安全的行为进行治理。重点清理农村河道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牵头部门:县水利局;实施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五)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
强化养殖场、养殖户畜禽粪尿的监管和治理。加大对规模化养殖场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现有的粪尿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规范粪尿资源化利用方式,规模场流转配套的粪尿消纳土地,实现种养无缝对接;强化对散养户的管控,规范散养行为,猪牛羊等大牲畜要实施圈养,鸡鸭鹅等小家禽要建设圈笼、圈定范围。散养产生粪污要有效处理,庭院无粪污残留,鼓励畜禽粪便资源利用。及时清理病死畜禽尸体,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逐步引导农户村外养殖、规模化养殖,有条件的镇村,可开展村内禁养试点。〔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沈阳市生态环境法库分局;实施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法库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六)开展农业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置专项行动。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强化依法推动、加大监管执法,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等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肥料、种子等包装要及时回收;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地膜回收,推动地膜回收与地膜再利用,解决残膜易破碎、回收难的问题。通过开展农业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置专项行动推进农业清洁生产。〔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实施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七)开展农村改厕和城镇公厕管理升级专项行动。
全面落实《沈阳市农村改厕存在问题排查整改责任状》要求,加快实施农村改厕,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建设“室内水冲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对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所改厕所“能用、好用、会用、愿意用”。强化各级政府职责意识,突出主体地位,科学整合改厕资源,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做好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形成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城区内公厕管理。对城区内公厕进行排查,及时对查出问题进行维修。同时加大对公厕的日常监管和保洁,做到按时开放。对有碍观瞻、影响市容的公厕,按计划逐步拆除或升级改造。〔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卫健局、住建局、沈阳富翔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责任主体:沈阳富翔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乡(镇、街道)〕
(八)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
以玉米、水稻秸秆离田、利用为重点,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加强土地保护为目标,完善扶持政策,拓展利用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明确机械化作业标准。对剩余残留秸秆和田间杂草采取直接旋耕或集中堆沤腐熟,待达到还田标准后再进行还田。在完成可收集秸秆100%离田后,在4月底前完成全县水稻旋耕灭茬和翻地作业。〔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实施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九)公路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结合公路养护工作实际,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平整、硬化道路,强化路面保洁。重点开展对公路边沟、边坡、桥涵、绿化带垃圾的清理。对农村公路沿线乱摆、乱卖和占道经营门店、占道修理加工、占道堆放材料、违法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清理。重点对县区域进出口通道开展公路户外广告综合治理,对公路沿线各类户外广告和标识标牌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开展绿化美化专项提升工作,打造国、省干道沿线绿色走廊,提升沿线绿化美化水平。〔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实施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县公路管理处公路养护公司、各乡(镇、街道)〕
(十)开展农贸市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落实农贸市场环境整治的主体责任,督促市场主办方维护好公共设施,疏通上下水。确保农贸市场硬件设施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标准。落实划行归市要求,卫生保洁及时到位,做到消毒、通风并记录明晰,保持厕所清洁无异味,市场整体环境和经营秩序良好。〔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实施责任主体:县城建执法中心、各乡(镇、街道)〕
(十一)食品安全保障专项行动。
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推行明厨亮灶。食品从业人员要有健康合格证明。落实卫生保洁和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管理和转运处理。(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实施责任主体:各市场主体)
(十二)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整治专项行动。
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强化本地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集中对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城乡结合部、居民区以及农村户厕、牲畜棚、粪堆、水井、河道等各类孳生环境开展清理整顿,清理媒介生物栖息孳生场所。规范开展秋冬季消杀活动,通过投放安全、高效、环保毒饵制剂等形式集中开展药物灭鼠、越冬蚊蝇熏杀。〔牵头部门:县爱卫办;实施责任主体:沈阳富翔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乡(镇、街道)〕
五、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组织发动阶段。(3月11日-3月25日)召开全县动员部署会议。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沈阳富翔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制定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5日-12月中旬)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沈阳富翔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下旬)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各乡(镇、街道)日常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县住建局、沈阳富翔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建执法中心负责对城建规划区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绩效考评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
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的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在县爱卫办、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的指导下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利用上级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解决建设和管护资金问题。
(二)注重系统联动,全面有序推进。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既有工作体系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县爱卫办、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要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做好信息统计、数据汇总和情况通报等工作。
(三)发挥宣传优势,积极营造氛围。
要广泛深入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注重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立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和整改,努力提高群众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满意度。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考核评估。
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文件链接:解读法库县202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文件链接:图解法库县202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