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沈阳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法库县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法库县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我县城市化进程,依据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及邮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交发展发〔2021〕40号) 文件要求,切实开展 “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体,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推动农村公路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扎实推动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夯实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实现我县全域城市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交通运输部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部署,多部门协作,加快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现农村公路网络结构明显优化,通达水平明显提高,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建设质量明显提升;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制度,确保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得到保障;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农村公路养护由县级管理机构实施落实,逐步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加快推进养护常态化、规范化,确保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提高农村公路运营能力,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构建我县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力争全县农村公路各项指标达到辽宁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标准要求。
三、组织机构
为积极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全面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成立法库县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四、责任分工
(一)法库县委组织部
负责将“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纳入我县绩效考核体系。
(二)法库县委宣传部
负责宣传法库县“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工作。
(三)法库县交通运输局(法库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四好农村路”创建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监督考核,并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四)法库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
(五)法库县财政局
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依据城建计划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审核、拨付管理工作。
(六)法库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度融合发展;负责我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特色基地及旅游路建设等项目与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的对接,打造一路一特色,一路一产业,大力发展“交通+产业”;做好农田规划,配合交通运输局做好路田分离工作。
(七)法库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配合交通运输局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
(八)法库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负责推进“交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打造“旅游示范路”,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等。
(九)法库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沿线占道经营、店外摆放、流动商贩、乱排乱卸残土垃圾的整治工作。
(十) 法库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用地相关审批工作,依法界定农村公路用地范围。
(十一)法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解决近期给水、燃气、排水管线工程的合理化施工等突出问题,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保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有交叉线路的协调工作,配合县交通运输局按期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
(十二)法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公路行车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参与辖区内交安工程的规划设计与验收,交通事故的查询与上报等工作。
(十三)各乡(镇、街道)
负责成立本乡(镇、街道)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由1名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担任站长,工作人员不低于2名,指导各村屯(社区)建立农村公路管理议事机构,并做好工作记录和内业资料管理工作,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年度考核测评工作;将爱路护路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并设置公示牌;负责本辖区内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公路三堆清理等工作。
五、重点工作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和能力建设指导;建立完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公路资金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资金保障有力;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绩效考核机制,将“四好农村路”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积极组织召开“四好农村路”相关会议,及时开展督导考评工作,推动本地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交通强国建设、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一) 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加快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
1. 明确建设目标。目前,全县农村公路台账内的农村公路
共计419条,全长1606.608公里。其中县级公路7条75.976公里;乡级公路81条618.172公里;村级公路331条912.46公里,基本形成以县级公路为骨架,乡级公路为支线,村级公路为脉络的公路网络体系。
围绕促进乡村振兴及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区域地理、人文、文化传统等因素,科学制定农村公路网规划,有序推进农村公路道路建设工程,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改善自然村(组) 通硬化路和自然村(组)互连互通路域环境。实现自然村组通优良路比重达到 100%,并保持通乡镇、建制村道路通畅率达到100%。
加强农村公路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完善重大风险路段的交通安全标志,优化标识设计标准和布设点位,积极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加强对建成年限较长、桥型结构落后、施工工艺存在缺陷的老龄桥和低标准桥梁的跟踪检测,及时消除桥梁隐患点,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安全通行能力。实现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
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衔接,加强通村公路与村内主干道链接,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的穿村路段,灵活选用技术标准,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
大力推进产业路、旅游路建设,改善特色小镇、农林牧场、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等交通运输条件,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
2. 强化建设标准。因地制宜确定农村公路建设类型和建设标准,尽量利用旧路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农村公路工程满足对应等级公路技术标准,不断提高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与服务功能。建设过程中严格以工程质量为中心,认真执行国家、部颁行业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省相关规定,按照保障畅通的要求,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
3. 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要求,即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公路路网升级改造,进一步靠实主体责任,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健全工程质量控制体系,提升工程品质,进而降低全寿命周期运营养护成本。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七公开”“三同时”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确保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杜绝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责任单位:法库县交通运输局、法库县发展和改革局、法库县财政局、法库县农业农村局、法库县应急管理局、法库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法库县自然资源局、法库县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
(二) 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健全完善长效稳定的管养机制。
1. 完善机制,保障体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 号),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县、乡(镇、街道)、村屯(社区)三级“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各级路长农村公路管理职责明确,工作机制健全;建立“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构建“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管理监督模式。县政府办印发、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法库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政办发〔2022〕1号),会同设立专业化、非专业化养护管理站,各乡(镇、街道)成立农村公路监督养护职能的机构,村屯(社区)成立议事机构,确保各级农村公路管理、监督机构设置率达到 100%;全面落实县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公路沿线村镇制定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进一步开发“四好农村路”各类公益性岗位,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工作方式。
2. 强化路政管理。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能力建设,规范路政执法行为,切实加强路政执法力度,确保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得到有力保护。基本实现县有路政员、乡(镇、街道)有监管员、村屯(社区)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大力推广县级统一执法,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它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
3. 整治路域环境。加大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将农村公路发展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考虑,同步实施,重点治理农村公路两侧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扔垃圾、乱排污水等现象,加强路面保洁、路基整修、堆占清理,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实现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推进农村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亮化,有效提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打造美丽乡村路。持续推进路宅分家、路田分家,依法保护路产路权。(责任单位:法库县交通运输局、法库县财政局、法库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法库县应急管理局、法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各乡(镇、街道))
(三) 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
1. 明确主体责任,创新养护机制。完善养护管理制度,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实施《关于印发<法库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法交发〔2022〕33号),进一步强化县、各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对辖区农村公路养护的主体责任,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完善管养机构建设,推进常态化管护,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确保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 100%,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2. 制定养护细则。根据我县农村公路实际情况制定养护管理实施细则,对专业养护、非专业养护提出具体要求。由县交通运输局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日常巡查的方式,督促做好养护管理工作;定期对各公路路况和养护质量进行评价、考核。
3. 开展春秋养护会战。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春、秋养护会战,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公路沿线绿化及沿途村镇美化建设,整修路基和边坡、清理边沟、清理堆占、整治路域环境、新植补植等工作,促进和提升农村公路整体形象。计划每年6月底前完成春季养护会战,计划每年8-10月开展秋季养护会战。
4. 定期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持续推进维修改造工程,确保路况水平维持较好,中等以上农村公路占比稳中有增。逐步完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桥梁定期检查检测,加大危桥改造力度。(责任单位:法库县交通运输局、法库县财政局、法库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四) 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稳步提高农村运输服务品质。
1. 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结合城市公交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客运基础网络,拓展现有农村客运站服务功能,努力实现农村客运站亭全覆盖,依据我县现状,合理规划,早日完成客运班线站亭建设工作。在已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基础上,完善城、乡(镇、街道)、村道路客运网络。使全县农村客与城市公交运发展更加协调、网络衔接更加顺畅、政策保障更加到位,服务广度和深度逐步提升,服务质量显著改善,运输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农村客运运营模式,满足农村百姓个性化、高品质出行需求,所有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100%;持续加强乡、村级客运站点建设,所有农村客运 站亭乡镇覆盖率实现100%;提升邮政服务质量,全部建制村通快递比例100%;保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在AAAA级。
2. 加强安全运营管理。建立农村客运班线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不断夯实农村客运安全运输基础。对新增农村客运班线,严格对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不符合通行条件的一律不得新增。加快新能源汽车投入,全面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养。农村客运车辆主动安全技术装备安装率保持 100%。(责任单位:法库县交通运输局、法库县应急管理局、法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各乡(镇、街道))
六、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建设工作,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沟通,认真贯彻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相关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
(二) 夯实工作责任。建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同时要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顺 利实现“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建设各项工作目标。
(三) 强化监督考核。全面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并将目标完成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纳入我县绩效考核,强化督导考核,全力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高效落实。
(四) 强化资金保障。全面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机制。县财政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投入力度,建设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确保省、市、县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统筹安排,满足公路养护的基本需求,同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五) 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建设目的、意义和成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为全县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