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政府
繁體轉換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政府文件 FAKU
法政发
法库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李铁锟同志“法库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6-29来源: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库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李铁锟同志“法库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沈阳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李铁锟,男,44岁,中共党员,法库县三面船镇李家房申村民,现住法库县吉祥街道新高中家属楼,法库久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2020年10月31日,李铁锟在法库县南大桥将一名落水者救上岸。李铁锟同志不顾个人安危,为他人生命安全挺身而出的英勇行为,体现了见义勇为精神。为弘扬正气,倡导见义勇为民族精神,根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县政府第十八届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授予李铁锟同志“法库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五万元奖金。


附件:李铁锟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法库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李铁锟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李铁锟,男,44岁,中共党员,法库县三面船镇李家房申村民,现住法库县吉祥街道新高中家属楼,法库久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

事情经过:2020年10月31日,下午15时许,天气寒冷。“快救救我的孩子、快救救孩子……”一阵紧迫的哭喊声从南大桥方向传来,引得路人纷纷驻足。只见一名中学生模样的孩子在桥下的河水中拼命挣扎,孩子的母亲哭喊着跳入河中试图营救,但由于不会游泳,面对宽约15米、深约2米的河水,根本无法向孩子靠近。

情况紧急,有好心群众先后将废旧电线、绳子抛给落水的孩子,试图将其拉上岸,可几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岸上群众一边喊话鼓励孩子坚持住,一边相互询问有没有会水的人能够帮忙营救。10余分钟过去了,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孩子的情况十分危险。

此时,李铁锟正好驾驶着出租车经过事发地,见桥边围着几十人,便停车查看。当看到落水的孩子,他毫不犹豫的跳入河中,奋力向孩子游去。接近零度的河水,打在身上像刀割一样疼,可河水中的李铁锟全然不觉。游到孩子身边后,他先是将其移动到桥下涵洞内,然后把桥上群众顺下的绳子系在孩子腰间,在群众的帮助下,拖拽着孩子上了岸。救人后,李铁锟拧了拧身上湿透的衣服,默默地离开了。

事后得知,李铁锟并没有受过专业的游泳训练,更没参加过水中施救的培训,是只在农村大坑里扑腾过水的“会水者”,他是在冒着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将落水者救上岸的。

李铁锟在陌生人的生命安全受到极大威胁时,奋不顾身,冒着生命危险成功救助了落水者,其行为彰显了共产党员的优秀本色,体现了中华民族扶危救困、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了良好榜样。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法库县人民政府 承办: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建议使用 1366*768分辨率  辽ICP备2021012785号-1    联系电话    024-62313021
网站标识码:2101240002 辽公网备21012402000147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