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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法库县调整客运出租车运价听证会公告(第1号)
发布日期:2022-09-06来源: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相关规定,为稳定我县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拟于10月份召开“法库县客运出租车运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法库县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额:

消费者12人,经营者2人,司机代表4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专家学者2人,相关部门6人,新闻媒体2人。

三、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代表通过消费者协会和社区推荐,有自愿报名者可通过电话咨询。经营者和司机代表由交通部门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县人大和县政协推荐,专家学者、相关部门人员由政府相关部门推荐。

四、消费者参加人推荐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经常乘坐或了解出租车营运相关情况的吉祥街道常住居民。

2.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职业等,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听证会其他事宜将按规定后续公告发布。

咨询电话:  024-87122991;024-87119591

    特此公告。


法库县发展和改革局

法库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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