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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21来源: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等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要求,向公众征求与该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规划概况

本次规划范围总体分为陶瓷园区、通航园区和辽河园区三个园区,总用地面积2848.77公顷,其中:

陶瓷园区位于法库县中心城区西侧,规划范围东至明沈线,西至苏泊尔大道,南至三家子村及现状产业边界,北至南外环路,规划面积1771.67公顷。

通航园区位于法库县十间房镇,距法库县城12公里,西侧紧邻财湖,是引领法库县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规划范围东至规划九街,南至通航二路,西至通航机场,北至规划一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10.58公顷。

辽河园区位于依牛堡子镇,规划范围东至隋荒地村,西至沈康高速,南至辽中环线高速,北至獐草沟村,规划面积666.52公顷

产业概况:开发区紧紧围绕“一区三园”,在开发区“一区”统领下,构建陶瓷园区、通航园区、辽河园区“三园”,打造陶瓷加工、绿色建材、非金属材料、通航智造、无人机系统、农产品(食品)加工、新能源、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规划区排放生活、生产废水对纳污水体的影响;企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有影响;规划区入驻企业及社会生活产生的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规划区占地及土地利用类型变化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规划区建设对区域景观环境影响;规划区企业产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环境空气:积极推行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控制各功能区排放总量不超过环境承载力;

②水环境: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减少水污染物排放负荷;入驻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高企业水循环使用率;

③声环境:加强固定源噪声控制,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达标排放;

④通过分类收集,减缓固废运输、处理和处置工作量,积极提倡废物利用,对危险废物必须进行登记,统一进行管理;

⑤入驻企业严格执行“生态空间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上限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评价初步结论

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所处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低,现状大气、地表水环境容量均为赤字,在未来规划发展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线一单,持续推进生态工业体系建设;以生态环境良好为建设主线,为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空间保障,构建生态城区;开发区规划实施后,可以做到增产不增污,污染物的排放量在大气环境容量承载范围内;大力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计划,从而确保到2035年实现所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相关公众可以在调查表(相关调查表可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后发送至邮箱,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规划的发展规模是否合理;总体布局是否合理;环境资源制约因素;各项调整建议是否合理可行;对规划环评总体结论的意见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lwr6KL3fR7L9gSg3PBGQA

提取码:609g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沈阳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徐东;

联系方式:024-27125011,邮箱280533203@qq.com

九、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24-81523281,邮箱1909774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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