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沈阳市法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孟繁冰等3名同志为专职仲裁员,名单如下:
专职仲裁员:孟繁冰、王闯、杨舵。
特此公告。
法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