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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各幼儿园:
根据《辽宁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辽教发〔2019〕84号)、《沈阳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沈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沈教发〔2020〕28号)、《法库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法库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法教发〔2024〕10号)等文件精神,经法库县湖畔幼儿园(地址:法库县吉祥街道石桥社区)书面申请,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同意该幼儿园退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质,不再享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政策。
法库县教育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