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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沉淀资金返还,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及省、市相关规定,现就加快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事宜公示如下:
2018年至2022年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相关企业请于2025年6月25日前,向我局提交退还申请及缴款凭证等相关材料。逾期未申请办理的,将可能影响后续业务的办理或造成资金滞留。
办理部门: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办理地址:法库县吉祥街道河南街南外环路38号-2
咨询电话:024-87082855
联系人:张迪
重要提示:
1.及时申请:请各企业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单位承建项目情况,对符合退还条件的项目,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避免资金闲置。
2.材料齐全:提交申请时请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受理或需要补正,可能延误退还时间。
3.责任自担:退还保证金后,如发现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企业须依法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并可能被依法追究责任。
4.咨询先行:对政策或办理流程有疑问的企业,请提前通过电话或现场咨询了解清楚。
请各相关企业抓住时限要求,尽快办理退还手续,盘活企业资金,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
特此公示!
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