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法库陶瓷新材料(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30日(自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
二、公示方式
法库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公众参与意见反馈途径
1.电子邮箱:87111103@163.com
2.邮寄地址:法库县兴法东路22号
3.联系电话:27122688
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向法库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材料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法库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6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法库陶瓷新材料(化工)园区整体位于陶瓷园区西部,分为东西两个片区,规划总面积2.6614平方公里。其中东片区规划范围西起三八林街,东至瓷都大街,南起科勒大道,北至益瓷路,占地面积0.9266平方公里;西片区规划范围西起科勒大道西段,东至大唐-泰一陶瓷西外墙,北起505国道,南至光明路,占地面积1.7348平方公里。
二、规划定位
坚持以“绿色、低碳、高端”为园区发展总基调,依托法库良好的陶瓷产业基础,推进陶瓷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化学陶瓷产业和化学陶瓷延伸产业,培育法库新质生产力,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构建产品门类齐全、规模体量突出、配套设施完善、智慧绿色低碳的陶瓷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打造集约集聚、布局合理、安全环保、低碳智慧的东北领先的陶瓷新材料产业基地、全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新引擎、沈阳市低碳创新发展示范园区。
三、空间结构
法库陶瓷新材料(化工)园区总体上形成“一轴、一带、两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轴”为沿光明路形成的产业综合发展轴,串联两大功能分区;
“一带”为沿园区金沙河形成的一条园区生态绿化景观带;
“两区”园区内布局的两大功能分区,分别为化工新材料产业区和专用化学品产业区。
四、用地布局
法库陶瓷新材料(化工)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266.1373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66.0796公顷,陆地水域面积0.0577公顷。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用地分类标准,规划园区建设用地分为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三类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