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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法库县民政局招募2025年“精康融合行动” 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25来源: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法库县2025年“精康融合行动”项目

2.购买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9万元

4.购买需求:本项目以询价方式,拟向承接主体购买服务,通过第三方机构调查评估,为法库县吉祥街道符合条件且有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负担。

5.购买内容:

(1)主要服务内容。为康复对象提供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能力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同伴支持、日间照料等服务。

(2)辅助服务内容。对康复对象家庭的支持,帮助家庭了解专业康复知识,提供照料技能培训、家庭喘息服务,建立患者家庭同伴支持网络等;对康复对象所在社区的支持,如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社区支持网络建构、友好社区环境建设等工作。

(3)丰富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内容。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功能缺损程度及康复需求,尤其对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不同年龄段康复对象的特殊需求和特点,设计专门的康复服务内容,实施个性化服务计划,建立患者档案。康复训练内容以加强生活能力训练、社交技能训练、服药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为主,同时开展文化、体能、娱乐等综合性康复,并提供精神卫生、精神康复知识培训及心理咨询等服务。定期开展综合评估,调整康复计划。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2.响应人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包含本次招募范围;

3.响应人具备开展服务调查、评估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要具有精神卫生、社会工作、心理健康相关专业学历的从业人员应占30%以上;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社会组织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主要负责人员名单列表及相应专业人员资格的证明材料;

3.业务开展情况材料。

四、公告期限

2025年9月26日—2025年930日

五、凡对本次招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募机构名称:法库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社会救助办公室 87123028

特此公告

法库县民政局

2025年9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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