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兴沈英才计划”精神,实施产业人才支撑工程,培养集聚支撑智能强市建设的产业人才,打造优秀工程师队伍,按照《沈阳市优秀工程师奖励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22]33号)要求,经过用人单位申报、人社部门审核,拟推荐法库中军翼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于海生为奖励申报推荐对象,现对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24-87103703。
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