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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5]60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健全我县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按省最新工作部署,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现行收费政策,完成了我县省授权市县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汇总后在网站进行公示。
请相关部门对照四张“目录清单”,建立以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为收费主体全部涉企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含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应明确收费单位、单位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政策依据等内容,并于11月底前完成公示工作。
附件:1.省授权市县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法库县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法库县本级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4.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法库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5日
辽公网备21012402000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