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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11月13日),涉及我县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法库县大孤家子镇超市发镇南店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5-08-17,经辽宁国投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孤家子所对法库县大孤家子镇超市发镇南店实施现场检查,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开展不合格原因分析排查,限定期限完成整改并复查,加强跟踪抽检监测。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
辽公网备21012402000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