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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辽财指农〔2025〕182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5 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法财指农〔2025〕447号),现将2025年法库县收到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告如下:
2025年法库县收到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280万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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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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