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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高效使用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将法库县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资金来源:计划安排280万元(省级资金)
实施期限:2025年6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法库县农业农村局刘东伟
绩效目标: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村容村貌。
受益对象:县域农民群众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3日—2025年6月2日
联系人:王室杰 电 话: 87122464
法库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2日
辽公网备21012402000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