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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5〕700 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市本级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沈财指农〔2025〕8007 号)文件,现将2026年法库县收到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如下:
2026年法库县收到中央、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9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0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除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外);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76.8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莹;联系电话:024-87125877)
通信地址:法库县政务中心C区308室。
法库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1日
辽公网备21012402000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