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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法库县自然资源局预算公开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6-01-26来源: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改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财政性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为重点,分层次、有步骤地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公共财政管理的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分配更加公平公正、资金更加安全高效努力构建公共财政与防治腐败协调互促的新机制。

二、公开主体

公开的主体为法库县自然资源局。法库县自然资源局是本单位部门预算公开的主体。

三、公开内容

按照上级要求,以部门预算公开文本的形式公开,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单位概况、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除涉密信息外,经批复的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项目支出预算表、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债务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的预算及报表等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具体公开报表可按上级要求进行调整。

财政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款级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

四、公开路径

(一)公开方式。按照“积极稳妥、形式多样、简单便民”的思路进行,以法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进行公开。

(二)公开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经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20天内由本单位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随同本级预算一并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财政预算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客观需要,是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的必然选择,是强化对权力监督制约的有效途径,对于凝聚民心、发挥民智、调动群众积极性,推动财政管理制度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们务必高度重视,把预算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配合。结合上级要求,立足自身实际,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及时研究分析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疑点问题,配合财政预算部门做好全县的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三)规范制度。一是建立专人负责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预算公开工作;二是建立预算公开保密审核制度,规范审核程序,落实审核责任,对本单位拟公开信息要由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

法库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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