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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人民陪审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依照人民陪审员的条件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程序,对公民自荐、单位推荐及随机抽选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考察,按选任程序的要求,现对将拟任法库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以下34名同志予以任前公示:
张文斌、沈立侠、包春宁、张玲维、李红清、韩秀华、张岩、印丽、张欢、张伏雨、刘硕、陈珊珊、焦德新、闫忠平、王永安、任海峰、张奇、劳彦丽、陈丹、曹颖、黄欢、李健、赵玉峰、杨振宝、于静、代志杰、金红、汪洋、李佳俊、朱微、郑超、陈哲、李爽、陈德重。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6日至3月12日。
在公示期间,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条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或来访等形式直接向法库县司法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注明真实身份和联系电话。受理电话:87116855
法库县司法局 法库县人民法院 法库县公安局
2026年3月6日
辽公网备21012402000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