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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评估,同意下列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延续,继续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相关业务。现对批准延续正常办学的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馈,联系电话:024-87103703,公示期为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5日。
序号 | 学校名称 | 现办学地址 | 许可证编号 |
1 | 沈阳市法库县乾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沈阳市法库县大孤家子镇半拉山村 | 321012432500028 |
2 | 沈阳市法库县晟达职业培训学校 | 法库县河南街1846# | 321012442500038 |
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9日
辽公网备21012402000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