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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法库县辽代风情小镇小型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25来源: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项目概况法库县新建消防站建设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法库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法库县政府B205报名获取采购清单,并于2026年08月2817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法库县新建消防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法库县辽代风情小镇东侧地块

建设规模:新建小型城市消防救援站1座,建筑面积约310㎡,工程最高限价581032.70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工期:50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省市现行建筑、消防工程相关规范标准。

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预算金额(元):597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020日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填补全市街道专业消防救援力量空点,实现5分钟灭火救援圈,重点对象侧重保护的建设原则,实现防巡宣灭一体化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和救援体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6830分至2026年08月28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法库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法库县综合服务中心B205方式:线下办公室电话:87121966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281700分(北京时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法库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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