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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法库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9-07来源: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一、项目县基本情况

法库县隶属于辽宁省沈阳市,全县区域面积2320平方公里,总人口44.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万人。法库县耕地面积198万亩。2025年末牛饲养量32.14万头,其中奶牛存栏2.42万头;羊存栏16.71万只、出栏28.97万只;马存栏384匹、出栏213匹;驴存栏0.1484万头、出栏0.1295万头;骡存栏44匹、出栏42匹。2025年牛肉产量2.34万吨、羊肉产量0.35万吨、牛奶产量13.61万吨。2025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25元。

二、指导思想

坚持草畜配套、产销对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种养主体收储使用优质饲草的积极性,通过以养带种方式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推动饲草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草食家畜生产效率,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

、项目建设内容

法库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预计完成青贮贮制14.03万吨,预计完成青贮玉米种植面5.38。粮改饲主要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促进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种植,收获加工后以青贮饲料、干草等形式由牛羊驴鹿等草食家畜就地转化,引导草食家畜养殖从利用玉米籽粒向饲用优质饲草转变。每个收贮主体全株玉米青贮等优质饲草贮量原则上不少于50立方米。掺入干草与全株玉米青贮等优质饲草的质量系数比为3:1,以实际收贮量乘以质量系数认定最终收贮量。不含玉米籽粒的青贮饲料、微贮饲料、往年贮存的青贮饲料以及购置的青贮饲料成品(饲草青贮、干草和裹包青贮等)均不得纳入补助范围。参照省农业农村厅指导系数,全株玉米青贮贮制密度0.8-1吨/立方米之间,可按窖体容积大小分档核算:50立方米以上(含50)且小于300立方米的,按0.8吨/立方米;300立方米以上(含300)且500立方米以下的,按0.9吨/立方米;500立方米以上(含500)的,按1吨/立方米。

、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补助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补助对象为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补助对象根据县农业农村部门验收后的公示结果最终确定,具体补助标准由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据当年各项目实际贮量据实清算。

、实施步骤及进度

(一)实施步骤

县农业农村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包含养殖)自愿申报。

1、项目实施期:2026年1月—12月

2、项目实施主体要求:法库县辖区内的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

3、申报项目所需材料:项目单位申报时须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地理位置、养殖家畜种类、实时养殖存栏、2025年年末出栏数量、收贮方式、青贮设施数量及规格、计划收贮量等内容,青贮设施平面图等(申请表详见附件1)。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种植户合同收购的,须提供相关合同。法库县农业农村要严把青贮饲料质量关,保质保量完成计划收贮任务,不含玉米籽粒的秸秆制作的青贮饲料、微贮饲料、往年贮存的青贮饲料以及购置的青贮饲料成品(饲草青贮、干草和裹包青贮等)均不得纳入补助范围。同时,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将项目实施主体名单通报同级玉米生产者补贴主管(处)科室。

4、项目申报程序:企业向所在地乡镇政府申报,由乡镇政府以正式文件的方式向县级农业农村申报;县农业农村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核查后企业与县农业农村签订承诺书纳入实施范围。

(二)项目进度

1、宣传及调查摸底阶段(20263—4月)。

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粮改饲在调整种植业结构、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和效果;对全县青贮玉米种植及贮制情况调查摸底。

2、企业自主申报阶段(2026630710

乡镇政府组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项目申报,按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县畜牧与渔业科负责对申报材料审核,并组织专人入场核查。

3、青贮种植阶段(20264月21日—5月10日)

拟承担项目的企业完成青贮玉米种植。

4、项目场资格检查(2026810815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人进场,对青贮窖及青贮玉米种植情况进行核查。

5、拟定项目场公示(20268月15—8月21

拟定为实施项目的场(户)在其所在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青贮贮制阶段(202610月10日前)

各项目场(户)完成青贮玉米贮制,并达到所承担的任务指标数。

7、县级验收阶段(202610101020日)

县农业农村按照“受益对象明确、贮存地点清楚、收储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原则,切实加强粮改饲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顺利规范实施。要做好拟补助对象的筛选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验收。一要审核补助对象是否符合条件;二要准确测量收贮前空窖容积,避免不同年份青贮重复计算,保留影像资料;三要依据实施方案开展青贮饲料收贮情况现场核查验收,根据实际情况折算贮量。农业农村局验收结果要经补助对象和现场核查验收组共同签字确认,现场核查验收组不少于3人,验收文件、图表和影像资料齐全,并做好存档工作。并形成验收报告报上级相关部门

8、项目场拟补助资金公示(20261120日前)

验收合格的单位为公示对象,在其所在乡村单位统一格式(包括补助对象名称、法人身份信息、项目地址、联系方式、补助内容、举报电话等)信息在项目所在村村务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留存公示情况图片档案资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补助对象。牛羊养殖户养殖热情,积极进行饲料结构调整,扩大产业规模,对促进全县畜牧业发展,草食动物规模化、产业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9、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2026年12月20日前

将自报告和证明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计划目标及经济效益分析

(一)计划目标

2025年青贮贮制13.01万吨,2026年预计收贮14.03万吨,由于受2021年雪灾等影响,截止到今年共有17家越秀辉山企业停产弃养,3家越秀辉山企业转型(由成母场转成育成场)青贮饲料需求量大幅度减少。

(二)社会及经济效益分析

粮改饲项目能够带动农民积极调整种植结构扩大优质饲料作物生产逐步形成与现代草食畜牧业发展相适应的青贮玉米优质牧草种植加工利用产业体系拉动草食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发展有效提高土地产出水平和农牧业综合效益。同时,通过企业与农户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合同收购等机制切实让农民能够享受到财政资金补贴的实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2026“粮改饲”项目管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长:盖小威   法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法库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尚志    法库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      法库县财政局农财

法库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与渔业科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开展及实施过程的监督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与渔业科畜牧与渔业科负责组建专家指导组、项目核查组、宣传培训组及项目方案制定、档案整理、项目总结等项目的具体实施;法库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

(二)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项目监管责任制,细化青贮玉米和牧草种植、收贮时间节点,严格节点考核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建立青贮玉米、牧草等种植收贮台账。开展青贮饲料质量评价工作,部署项目实施主体参加青贮玉米质量检测,全面提升全株玉米青贮品质。要加强项目督查和资金监管,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取消项目主体资格。

(三)推进技术服务

一是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台、报纸、宣传单等多重宣传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粮改饲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土地产出、增强抗灾自救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及优惠政策,全面营造粮改饲工作舆论氛围二是落实技术人员包场制度。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重点围绕青贮种植、贮制、饲喂等关键技术环节,确保青贮质量、指标及项目实施效果。

(四)推进精准化管理

    认真做好农业农村部粮改饲管理系统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粮改饲管理系统是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的重要手段也是农业农村部和省对项目考核的重要数据来源。要以补助资金受益对象为源头全面了解饲草料种植、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数据信息指定专人及时准确填报系统数据并做好数据审查核实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规范项目运行

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建立资金使用计划和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示范带动效益。要设立粮改饲专项管理台账,对项目实施主体、饲草收储面积和数量、补助资金发放、饲草种植收购合同等有关资料、单据进行登记造册,并留存必要的项目影像资料。在项目完成验收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扶持发展粮改饲,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要立足扩大增量,最大限度地扩大资金补贴惠及面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二是规范项目档案。落实专人专柜制度,由专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档案的归纳整理,尤其注意项目节点上纸质、电子档案的归档,细化档案内容,规范项目实施。认真做好农业农村部粮改饲管理系统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粮改饲管理系统是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的重要手段也是农业农村部和省对项目考核的重要数据来源。要以补助资金受益对象为源头全面了解饲草料种植、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数据信息指定专人及时准确填报系统数据并做好数据审查核实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六)实施绩效评价

按照《2026“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并按时将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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