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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县政府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共计在法库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信息四条,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名单、2020年涉企检查计划、法库县医疗保障局执法事项清单、转发《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医疗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行政执法主体公示情况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法库县行政区域内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作为就改革后新组建部门,2019年5月24日经县司法局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成为机构改革后全县第一批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并进行公示,为我县依法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奠定良好基础。
三、涉企检查及执法事项清单公示情况
因县司法局要求,县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1月17日在法库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2020年涉企检查计划。并于2020年5月11日公示法库县医疗保障局执法事项清单。
四、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公示情况
因县司法局要求,同时规范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2020年初转发了《沈阳市医疗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章立制,将信息和公开规范化。加大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准确解读政策,让人民群众了解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政策,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在我县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