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中旬,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县安委会决定从2020年5月起到2022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县安委会印发了《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法安委〔2020〕6号),同时县安委办制发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指南》(法安办发〔2020〕43号),用以督导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
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目标是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或县安委会6号文件)采取“1+2+10”基本框架模式。其中,1个总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统领推进,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深入落实,分别聚焦危化品、非煤矿山、消防安全、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涉爆粉尘等10个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安委会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为确保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项部署要求得到有效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内设综合协调、督导考核、宣传发动、政策研究、服务保障等5个工作组。
(二)多次动员部署
2020年6月12日,县安委办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再动员、再部署工作会议,传达高伟常务副市长重要讲话精神,强调以开展专项整治深化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要求。
2020年7月10日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马中树解读了《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12月2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影组织召开全县非煤矿山、危化品、制造业企业参加的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冬春火灾防控部署工作会议,会上,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洪占再次解读《方案》,并着重解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县市场局局长丁斌、县消防大队大队长范佳庆、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马中树、县应急管理中心副主任陶建泉分别解读了全县特种设备、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危化品及制造业专项整治方案,并安排部署了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影同志就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冬春火灾防控部署工作发表讲话,提出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整治重点、压实责任、务求实效等具体要求。
2021年1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县委副书记、县长徐强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针对冬春城市运行的规律特点,结合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严格落实责任,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将任务分解细化
法库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专题、专项的牵头部门共梳理专项整治任务303项,其中常态化任务102项;2020年底应完成任务84项,已全部完成;2021年底应完成70项;2022年底应完成47项。2020年12月底,在对我县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时,市安考办现场考核小组对我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予以肯定,特别指出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专题、专项的任务分解较其他地区更为详细且符合实际。
此外,各乡镇、街道以及教育、卫健、民政、宗教、文旅、电力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制定了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成立了本地区、本部门的组织机构,并指定了专门的联络员。
(四)强化隐患排查整改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取周调度。截至2021年2月,全县出动检查组1226组、出动检查人员3511人次、检查企业3486家次,检查企业覆盖率达到73%,其中党政领导干部参与检查725次、检查1409家次企业,经排查发现一般隐患总数909处,整改909处,整改率100%,其中重大隐患1处,已整改,各部门查找突出问题9个,制定制度措施13项,处罚罚款14.58万元。2021年春节期间,应急、公安联动打击非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检查危化企业3家次(1家生产企业停产),烟花爆竹常年零售店10家次,共出动检查人员 52人次,发现整改隐患问题 6项,罚款0.4万元。
(五)强化宣传教育
为深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在全县范围内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县安委办下发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刘鹤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赵克志国务委员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法安办发〔2020〕29号)。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开展了集中学习。
深刻汲取近年来典型事故教训,特别是深刻吸取浙江温岭6. 13重大爆炸事故、山西10. 1重大火灾事故、吉林10. 4重大交通事故教训等,县应急、消防、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分别制定了事故防范措施,县安委会坚持每次发生事故都及时进行通报,以典型事故教训强化“四责联动”落实。
结合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应急安全教育“七进”活动,2020年通过县电视台播放安全公益广告12部,发放《全民防灾应急知识手册》2000余册,累计发放宣传笔30000只、宣传伞500把。县安委会办印发了《法库县应急安全文化“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并在叶茂台镇开展了应急安全“百千万工程”宣讲会,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均起到了推动作用。2021年春节期间,县应急管理局采取电视台、网络等形式宣传《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政令第80号),印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和《致学生、居民、临街商户一封信》;县消防救援大队发放张贴消防安全海报300余张。
(六)以考核促实效
按照省、市安委会和县安委会6号文件要求,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安考办)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县安考办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共38家单位就三年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清单建立情况及安全生产周报表报送情况进行过程考核,并作为“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保障”指标的重要评分依据,确保了全县各部门、各单位按时高效完成责任落实、任务分解、风险辨识、隐患整改、清单报送、总结评估等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进度安排,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进入集中攻坚阶段,县安委办制定了全县2021年度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指南,以及落实2021年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指南。进一步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动态更新“四个清单”,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相关治理措施,推广有关地区、标杆企业经验,持续推动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切实推动我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
(一)进一步推进各项整治任务
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业对实施方案进行再动员、再培训,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五进”“安全生产月”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攻坚薄弱环节,梳理出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三年行动信息报送系统工作,用好系统,准确填报,动态更新。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推进领导专班。对照市安办即将下发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手册》,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强化指导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和依法严厉打击的管理服务方式,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针对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和排查。建立规上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清单》等,确保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选树行业标杆企业,形成企业模板。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建立并完善联席会商、联合执法、约谈通报、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协调解决涉及多地区、多领域的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建立督导机制。对工作任务不落实、整治走过场的进行通报,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严肃追责。同时,利用各媒体及所属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广泛宣传报道我县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举措做法,营造良好安全生产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