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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栖霞牧业有限公司 “10·08”一般农机车辆伤害事故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3-09-20来源: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08日,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栖霞牧业有限公司大康牧场发生一起农机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由县总工会、公安局、纪委监委和三面船镇等单位组成,邀请县检察院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栖霞牧业有限公司大康牧场“10·08” 一般农机车辆伤害事故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照法律、法规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一、评估工作组开展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的相关规定,县安委办于2023年7月28日成立栖霞牧业有限公司大康牧场“10·08” 一般农机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由县安办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张洪占任组长,成员由县总工会、公安局、检察院、纪委监委等部门和三面船镇组成评估组。

评估组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开展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单位处理建议的落实情况

对相关责任单位处理建议的落实情况

1.辽宁经纬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不健全,对本企业从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情况下允许上岗作业,建议给予辽宁经纬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3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建议落实情况:法库县应急管理局对于2022年12月26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辽宁经纬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罚款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330000元)的行政处罚((法)应急罚〔2022〕sg21号)。

对相关责任人员处理建议的落实情况

1.裴海杰,辽宁经纬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大康牧场作业的拖拉机司机.

处理建议: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建议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处理建议落实情况:已将案件线索移交法库县公安局。

1.孙凡,辽宁经纬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处理建议: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领导责任。建议对孙凡处以人民币48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建议落实情况:法库县应急管理局对于2022年12月26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孙凡罚款人民币玖仟叁佰伍拾元整(¥48000元)的行政处罚((法)应急罚〔2022〕sg22号)。

2.张鹏,辽宁经纬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处理建议: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不到位责任。建议对张鹏处以罚款人民币24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建议落实情况:法库县应急管理局对于2022年12月26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张鹏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元)的行政处罚((法)应急罚〔2022〕sg23号)。

3.张俊达,栖霞牧业有限公司大康牧场安全管理人员

处理建议:未及时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在本企业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情况下,未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建议,未向承包方从业人员及时告知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建议对张俊达处以罚款人民币33855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建议落实情况:法库县应急管理局对于2023年2月15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张俊达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捌佰伍拾伍元整(¥33855元)的行政处罚((法)应急罚〔2022〕sg24号)。

4.李志国,栖霞牧业有限公司大康牧场安全管理人员,

处理建议:未及时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在本企业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情况下,未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建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对李志国处以罚款人民币17884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建议落实情况:法库县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2月15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李志国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捌佰捌拾肆元整(¥17884元)的行政处罚((法)应急罚〔2022〕sg25号)。

5.李国伟,作为法库县三面船镇安全监管人员

处理建议:在日常巡查监管工作中,没有及时发现业务外包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情况。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不到位责任。建议法库县三面船镇党委依据相关规定对李国伟进行处理。

处理建议落实情况:法库县三面船镇对李国伟批评教育。

三、事故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辽宁经纬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辽宁经纬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于派出业务人员的相关资质要符合国家规定。

2.栖霞牧业有限公司要认真总结和汲取事故教训,做到安全交底,协调管理好承包方安全施工作业,切实履行发包方安全管理责任。

3.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内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四、评估结论意见

评估组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本起事故中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处理到位;事故发生单位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栖霞牧业有限公司大康牧场“10·08”

农机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评估组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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