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各部门都积极行动起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人人知晓。
在县电视台播出了《沈阳市公安局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举报电话,设置了法库县有线电视用户开机自动弹出专项斗争宣传界面。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成员单位在主要道路的醒目位置以及各村(社区)所在地、主街道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条幅、标语3000余条,张贴海报1万余份,发放调查问卷3000余份,出动宣传车22辆,张贴“通告”3万份,入户发放“宣传单”20万份,发放“一封信”5万份,利用街面LED屏宣传50余块,印制带有扫黑除恶宣传标语的手持凉扇1000个。印发“应知应会”“名词解释”“明白纸”1000份,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1500本,印制《法库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纸》11.4万份。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组织召开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业主、村民代表、种养殖大户等参与的各类座谈会,学习传达中央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发放《法库县扫黑除恶案件线索(信息)问卷调查表》1100份,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各行业代表的作用,深挖涉黑涉恶线索。
全县乡镇(街道)、开发区、成员单位共设立举报电话41部,举报箱67个。截至9月12日,共收集线索187条。其中:县纪委监委共收集涉黑涉恶腐败、涉保护伞线索37条,其中市纪委交办16条,市扫黑队转递5条,县公安局转递13条,群众举报1条。
全县各部门收集涉黑涉恶线索150条,其中县扫黑办7条,法院5条,检察院6条,民政5条,市场局6条,林业局14条,水利局2条,交通局3条,国土局4条,环保局8条,执法中心1条,上级交办18条,公安部门工作中排査收集28条,群众举报43条。经公安部门梳理,有价值线索9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