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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基础知识普及(一)
发布日期:2020-09-01来源:法库县政府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三个“事关”)。
  3、这三年工作的重点分别是什么?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4、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5、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础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6、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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