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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8月15日),我县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法库县叶茂台镇马世敏蔬菜行经营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4-04-29,经广电计量检测(沈阳)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法库县叶茂台镇马世敏蔬菜行收到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原因排查,是种植环节,已经采取整改措施,监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