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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9月26日),涉及我县1家个体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法库县嘉琪水果店经营的荔枝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4-05-21,经广电计量检测(沈阳)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吉祥所对法库县嘉琪水果店实施现场检查,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开展不合格原因分析排查,限定期限完成整改并复查,加强跟踪抽检监测。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