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10月31日),我县2家个体工商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法库县红乐副食批发部经营的葵花籽(好友香瓜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4-02-23,经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法库县红乐副食批发部收到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原因排查,是销售环节无法确认。已经采取整改措施,监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二、法库县双台子乡老宋油坊生产的大豆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4-05-20,经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苯并[a]芘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及《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法库县双台子乡老宋油坊收到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原因排查,我小作坊对食品原料大豆存放通风工作落实不到位,由于生产期间温度过高,造成了苯丙[a]芘的数值高于国家要求。已经采取整改措施,监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