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11月7日),我县2家个体工商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法库县法库镇丽缘天峰副食店经营的老北京饼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4-03-16,经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法库县法库镇丽缘天峰副食店收到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原因排查,是销售环节无法确认。已经采取整改措施,监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二、法库县立新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条酥、炉果(饼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4-05-30,经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违反了《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法库县立新食品加工厂收到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原因排查,经仔细检查,发现我厂5月28日购进了复配食品添加剂里面含有柠檬黄,我们没有使用,把它放在了食品添加剂专区,由于操作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添加复配食品添加剂导致产生柠檬黄。已经采取整改措施,监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