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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11月21日),涉及我县2家个体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法库县郭大娘咸菜厂生产的木瓜条(酱腌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4-07-29,经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丁家房所对法库县郭大娘咸菜厂实施现场检查,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开展不合格原因分析排查,限定期限完成整改并复查,加强跟踪抽检监测。
二、法库县超市发生活购物广场经营的红薯淀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4-01-12,经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项目不符合 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吉祥所对法库县超市发生活购物广场实施现场检查,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开展不合格原因分析排查,限定期限完成整改并复查,加强跟踪抽检监测。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