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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1月27日),涉及我县1家个体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法库县四家子乡陈五十屯迎春商店经营的黄瓜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4-12-10,经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乙螨唑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家子所对法库县四家子乡陈五十屯迎春商店实施现场检查,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开展不合格原因分析排查,限定期限完成整改并复查,加强跟踪抽检监测。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