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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脱贫成果
法库县关于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26来源:法库县人民政府

法库县2022年计划使用财政专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51.42万元,(其中: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2.8万元;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0万元;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68.62万元;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用于全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等,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到户产业帮扶项目

实施地点:包家屯镇、秀水河子镇、卧牛石乡、双台子乡、叶茂台镇、四家子乡、和平乡

建设任务:发展花生、辣椒、牛等特色种植养殖帮扶项目

补助标准:每户最高补助5000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100.4万元(县级资金)

实施期限:2021年6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包家屯镇人民政府吕光、和平乡人民政府孙蕾、双台子乡人民政府张会兵、四家子乡人民政府信铁勇、卧牛石乡人民政府郝志学、秀水河子镇人民政府赵洪雨、叶茂台镇人民政府周喆

绩效目标:鼓励脱贫人口发展特色产业,增加脱贫群众的收入,提高脱贫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脱贫人口的认可度。

带贫减贫机制:充分调动脱贫户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激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积极培育发展脱贫户到户产业,促进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预计巩固扶持全县227户脱贫户和监测户。

二、“雨露计划”帮扶项目

实施地点:包家屯镇、秀水河子镇、卧牛石乡、双台子乡、叶茂台镇、四家子乡、和平乡

建设任务:扶持在中、高职技工院校上学的脱贫家庭中的学生

补助标准:每生计划补助3000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3.3万元(县级资金)

实施期限:2021年6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包家屯镇人民政府吕光、和平乡人民政府孙蕾、双台子乡人民政府张会兵、四家子乡人民政府信铁勇、卧牛石乡人民政府郝志学、秀水河子镇人民政府赵洪雨、叶茂台镇人民政府周喆

绩效目标:有效减轻脱贫家庭子女上学负担,使脱贫学生按时完成学业,提高脱贫人员的受教育水平。

带贫减贫机制:为保障脱贫家庭子女全面接受中高职教育,保证脱贫家庭生活生产,稳定脱贫,提高就读学生技能技术水平,为稳定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预计扶持脱贫家庭中学生11名。

三、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项目

实施地点:包家屯镇、秀水河子镇、卧牛石乡、双台子乡、叶茂台镇、四家子乡、和平乡

建设任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代缴

补助标准:成人每人390元(学生200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51.285万元(市级资金)

实施期限:2021年6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包家屯镇人民政府吕光、和平乡人民政府孙蕾、双台子乡人民政府张会兵、四家子乡人民政府信铁勇、卧牛石乡人民政府郝志学、秀水河子镇人民政府赵洪雨、叶茂台镇人民政府周喆

绩效目标:巩固健康帮扶“第一道保障线”,持续实施兜底保障制度,解决脱贫人口就医难、负担重等问题,保障脱贫人口基本医疗需求。

带贫减贫机制:为全县1294名脱贫人口和21名边缘易致贫人口更好的建立完善健康帮扶“四道保障线”,进一步减轻脱贫人口医疗负担,让脱贫人口“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减轻脱贫家庭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农村脱贫人口健康水平,有效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

四、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往返交通补贴项目

实施地点:包家屯镇、秀水河子镇、卧牛石乡、双台子乡、叶茂台镇、四家子乡、和平乡

建设任务:为跨省务工的脱贫劳动力进行一次性往返交通补贴

补助标准:每人最高补助1000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2万元(县级资金)

实施期限:2021年6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包家屯镇人民政府吕光、和平乡人民政府孙蕾、双台子乡人民政府张会兵、四家子乡人民政府信铁勇、卧牛石乡人民政府郝志学、秀水河子镇人民政府赵洪雨、叶茂台镇人民政府周喆

绩效目标:有效促进脱贫人员跨省务工,提高脱贫家庭收入。

带贫减贫机制:鼓励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劳务输出,助力脱贫人口增加就业收入,预计受益人口33人。

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实施地点:包家屯镇、秀水河子镇、卧牛石乡、双台子乡、叶茂台镇、四家子乡、和平乡

建设任务:为贷款期满的脱贫户补贴贴息资金

补助标准:全额补贴小额贷款利息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0.9万元(县级资金)

实施期限:2021年6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包家屯镇人民政府吕光、和平乡人民政府孙蕾、双台子乡人民政府张会兵、四家子乡人民政府信铁勇、卧牛石乡人民政府郝志学、秀水河子镇人民政府赵洪雨、叶茂台镇人民政府周喆

绩效目标:利用小额信贷鼓励脱贫人口发展产业,带动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

带贫减贫机制:给予贷款户贴息,减轻贷款户经济负担,推动小额信贷,预计扶持5户脱贫户发展产业,促进增收。

六、脱贫人口防贫救助项目

实施地点:包家屯镇、秀水河子镇、卧牛石乡、双台子乡、叶茂台镇、四家子乡、和平乡

建设任务:为全县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设立防贫救助基金,确保其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补助标准:根据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等突发性困难实际情况按照比例进行临时救助。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20万元(县级资金)

实施期限:2021年6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包家屯镇人民政府吕光、和平乡人民政府孙蕾、双台子乡人民政府张会兵、四家子乡人民政府信铁勇、卧牛石乡人民政府郝志学、秀水河子镇人民政府赵洪雨、叶茂台镇人民政府周喆

绩效目标: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脱贫人口满意度不低于90%,有效保障脱贫户不因病因灾发生突发性困难而导致返贫。

带贫减贫机制:通过防贫救助,有效遏制已脱贫户返贫,农村边缘户致贫,以构建防止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为宗旨,坚持兜住致贫返贫底线,让“脱贫不返贫”的长效保障惠及更多临贫、易贫人群,受益全县1598名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用于突发性困难户临时救助。

七、项目管理费

实施地点:包家屯镇、秀水河子镇、卧牛石乡、双台子乡、叶茂台镇、四家子乡、和平乡

建设任务:保障全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评估论证、验收,档案整理,入户调查等相关工作费用。

补助标准:依照相关文件规定,按符合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的实际费用进行一定比例分配。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32.2万元(市级22.2万元、县级10万元)。

实施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包家屯镇人民政府吕光、和平乡人民政府孙蕾、双台子乡人民政府张会兵、四家子乡人民政府信铁勇、卧牛石乡人民政府郝志学、秀水河子镇人民政府赵洪雨、叶茂台镇人民政府周喆

绩效目标:有效提高脱贫人口的生产生活质量,群众满意度较高。

带贫减贫机制:掌握项目进展及资金拨付情况,强化定期调度,倒排工期,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快项目施工,确保乡村振兴项目早实施、早见效、早受益。

八、王爷陵日光温室园区道路硬化项目

实施地点:四家子蒙古族乡王爷陵村

建设任务:日光温室园区内新建1条水泥硬化道路。

建设规模:水泥硬化道路长750米、宽5米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38万元(省级资金)

实施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四家子乡人民政府信铁勇

绩效目标:道路硬化能长期有效的发挥效益,促进脱贫户产业增收,建成后提升受益脱贫户53户139人。

带贫减贫机制:进一步完善硬化产业路,提供便利条件,助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九、王爷陵日光温室新建项目

实施地点:四家子蒙古族乡王爷陵村

建设任务:新建1个规模14栋砖墙钢架结构高效日光温室大棚小区。

补助标准:计划投入380万元用于棚区建设,包括土建工程、配套附属建筑和设备等;计划投入50万元用于建设棚区作业路、水井、排水井、边沟、电力设施等基础设施。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430万元(省级资金142万元,市级资金288万元)

实施期限:2021年6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四家子乡人民政府信铁勇

绩效目标:通过高效智能日光温室的建造,提升现代设施农业水平,实现群众增收致富的目标。

带贫减贫机制: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农民增收。

十、秀水河子日光温室续建项目

实施地点:秀水河子镇秀水河子村

建设任务:新增棚内支架、保暖等设施;新建排水沟、涵管、盖板桥、棚区围栏等基础设施

补助标准:计划投入44万元用于新增棚内支架、保暖等设施;计划投入36万元用于新建排水沟、涵管、盖板桥、棚区围栏等基础设施。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80万元(市级资金)

实施期限:2021年6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秀水河子镇人民政府赵洪雨

绩效目标:形成设施齐备的现代农业设施,为全镇农业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带贫减贫机制:有效延长农畜产品供应期,有效调控市场价格,提高当地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的种养积极性。

十一、庙台山农产品冷藏库续建项目

实施地点:叶茂台镇庙台山村

建设任务:庙台山农产品冷藏库续建

补助标准:计划投入74.5万元用于新增地秤、卷帘门等设施;计划投入40.5万元用于新建地沟承重盖板等基础设施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115万元(中央资金102.8万元,市级资金12.2万元)

实施期限:2021年6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叶茂台镇人民政府周喆

绩效目标:为提高农产品初加工水平,减损增效,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带贫减贫机制:有效延长农畜产品保质期,有效调控市场价格,提高当地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的种养积极性。

十二、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

实施地点:包家屯镇、秀水河子镇、卧牛石乡、双台子乡、叶茂台镇、四家子乡、和平乡

建设任务:为全县73个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村采购小型钩机、垃圾清运车等设备。

补助标准:包家屯镇安排110.6万元、双台子乡安排71.1万元、四家子蒙古族乡安排71.1万元、卧牛石乡安排88.535万元、秀水河子镇126.4万元、叶茂台镇安排86.9万元、和平乡安排23.7万元,由各乡镇作为主体负责采购,采购完成后资产划归村所有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578.335万元(市级资金214.935万元,县级资金363.4万元)

实施期限:2021年6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包家屯镇人民政府吕光、和平乡人民政府孙蕾、双台子乡人民政府张会兵、四家子乡人民政府信铁勇、卧牛石乡人民政府郝志学、秀水河子镇人民政府赵洪雨、叶茂台镇人民政府周喆

绩效目标:改善我县农村居民生活区域内的居住环境,其中受益脱贫人口621户1598人,受益脱贫村73个。间接带动地方经济增长,为当地居民创造就业机会,带动居民增收。

带贫减贫机制: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脱贫质量。改善我县621户1598人脱贫人口生活区域内的居住环境,同时项目实施时优先选取脱贫人口作为保洁员,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资金计划以项目实际发生为准,如有结余可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莹   联系电话:024-87125877。

通信地址:法库县政务中心C区516室。

邮  箱:fkxfpb87125877@163.com



法库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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