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政府
繁體轉換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项目与资金
关于法库县2022年省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省级直达)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05来源: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库县2022年计划使用财政专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7.45万元,(其中:省第二批下达我县2022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3万元整合使用2022年已实施项目结余县级资金14.45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一、项目管理费

实施地点:包家屯镇、秀水河子镇、卧牛石乡、双台子乡、叶茂台镇、四家子乡、和平乡。

建设任务:保障全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评估论证、验收,档案整理,入户调查等相关工作费用。

补助标准:依照相关文件规定,按符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的实际费用进行一定比例分配。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33万元(省级第二批资金)

实施期限:2022年7月7日--2022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包家屯镇政府吕光、和平乡政府孙蕾、双台子乡政府张会兵、四家子乡政府信铁勇、卧牛石乡政府郝志学、秀水河子镇政府赵洪雨、叶茂台镇政府周喆。

绩效目标:有效提高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生产生活质量,群众满意度较高。

带贫减贫机制:掌握项目进展及资金拨付情况,强化定期调度,倒排工期,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快项目施工,确保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早实施、早见效、早受益。

二、巩固脱贫成果监测经费

实施地点:包家屯镇、秀水河子镇、卧牛石乡、双台子乡、叶茂台镇、四家子乡、和平乡。

建设任务:用于全县巩固脱贫成果成效监测。

补助标准:依照相关文件规定,计划拨付10万元给国家统计局农村调查队,用于巩固全县脱贫成果成效监测。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10万元(省级第二批资金)

实施期限:2022年7月7日--2022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包家屯镇政府吕光、和平乡政府孙蕾、双台子乡政府张会兵、四家子乡政府信铁勇、卧牛石乡政府郝志学、秀水河子镇政府赵洪雨、叶茂台镇政府周喆。

绩效目标:更好地发挥衔接资金项目在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的根本性、支撑性作用,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发挥好“指挥棒”作用。

带贫减贫机制:监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脱贫情况,巩固脱贫成果成效

三、卧牛石乡刘丙堡村农产品冷藏库设备采购项目

实施地点:卧牛石乡刘丙堡村

建设任务:用于卧牛石乡刘丙堡村农产品冷藏库采购设备

补助标准:计划投入29.45万元用于农产品冷藏库采购设备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29.45万元(第二批资金15万元到户产业帮扶项目结余县级资金9.3万元;雨露计划帮扶项目结余县级资金0.9万元;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往返交通补贴项目结余县级资金0.42万元;脱贫人口防贫救助项目结余县级资金3.83万元)。

实施期限: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卧牛石乡政府郝志学

绩效目标:为提高农产品储藏水平,减损增效,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其中受益脱贫人口20户46人。

带贫减贫机制:有效延长农畜产品保质期,有效调控市场价格,提高当地农民收入,保障农民的种养积极性。

四、四家子乡王爷陵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实施地点:四家子乡王爷陵村

建设任务:用于四家子蒙古族乡王爷陵村村内基础设施维护、与脱贫人口相关的人居环境提升。

补助标准:计划投入5万元用于村内基础设施维护、人居环境提升。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5万元(省级第二批资金)

实施期限: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四家子乡政府信铁勇

绩效目标:村内基础设施维护、改善民生活区域内的居住环境,其中受益脱贫人口53户139人。

带贫减贫机制:提升脱贫人口生活区域内的居住环境。

五、人居环境治理垃圾桶采购项目

实施地点:包家屯镇、秀水河子镇、卧牛石乡、双台子乡、叶茂台镇、四家子乡、和平乡。

建设任务:为全县73个有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村采购垃圾桶等设备

补助标准:包家屯镇安排9.5万元、双台子乡安排9.5万元、四家子蒙古族乡安排9.5万元、卧牛石乡安排9.5万元、秀水河子镇9.5万元、叶茂台镇安排9.5万元、和平乡安排5万元,由各乡镇作为主体负责采购,采购完成后资产划归村所有。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62万元(省级第二批资金)

实施期限:2022年8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包家屯镇政府吕光、和平乡政府孙蕾、双台子乡政府张会兵、四家子乡政府信铁勇、卧牛石乡政府郝志学、秀水河子镇政府赵洪雨、叶茂台镇政府周喆。

绩效目标:改善我县农村农民生活区域内的居住环境,其中受益脱贫人口(监测对象)620户1591名,受益73个有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村。间接带动地方经济增长,为当地农民创造就业机会,带动农民增收。

带贫减贫机制: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脱贫质量。改善我县620户1591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生活区域内的居住环境,同时项目实施时鼓励增设公益性岗位,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增收。

六、灾后修复、救助项目

实施地点:包家屯镇、秀水河子镇、卧牛石乡、双台子乡、叶茂台镇、四家子乡、和平乡。

建设任务:灾后村内损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受灾脱贫户和监测户救助、急需的产业就业帮扶、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等。

补助标准:根据灾情实际情况按照比例进行救助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18万元(省级第二批资金)

实施期限: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包家屯镇政府吕光、和平乡政府孙蕾、双台子乡政府张会兵、四家子乡政府信铁勇、卧牛石乡政府郝志学、秀水河子镇政府赵洪雨、叶茂台镇政府周喆。

绩效目标: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有效保障脱贫户(监测户)不因灾而导致规模性返贫。

带贫减贫机制:通过灾后修复、救助项目基金,有效遏制已脱贫户返贫,农村边缘户致贫,以构建防止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为宗旨,坚持兜住致贫返贫底线,让“脱贫不返贫”的长效保障惠及更多临贫、易贫人群,受益全县1591名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用于灾后修复、救助。

资金计划以项目实际发生为准,如有结余可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莹    联系电话:024-87125877。

通信地址:法库县政务中心C区516室。

邮  箱:fkxfpb87125877@163.com


法库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95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法库县人民政府 承办: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建议使用 1366*768分辨率  辽ICP备2021012785号-1    联系电话    024-62313021
网站标识码:2101240002 辽公网备21012402000147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