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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与资金
法库县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1)
发布日期:2023-01-16来源: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2〕630 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 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省级直达)资金的通知》(沈财指农〔2022〕8070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本级农业专项直达资金的通知》(沈财指农〔2022〕8042号),现将2023年法库县收到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如下:

2023年法库县收到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20.4万元。其中:

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1万元;

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

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9.4万元。

特此公告

联系人:梁艳梅   联系电话:024-87125877。

通信地址:法库县政务中心C区516室。

邮  箱:fkxfpb87125877@163.com

法库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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