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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2〕630 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 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省级直达)资金的通知》(沈财指农〔2022〕8070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本级农业专项直达资金的通知》(沈财指农〔2022〕8042号),现将2023年法库县收到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如下:
2023年法库县收到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20.4万元。其中:
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1万元;
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
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9.4万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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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