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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与资金
关于法库县2023年省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8来源: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法库县2023年计划使用财政专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4万元(省级第二批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一、叶茂台镇叶茂台村花生筛选厂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实施地点:叶茂台镇叶茂台村

建设任务:用于支持叶茂台镇叶茂台村花生筛选厂安装配套基础设施

补助标准:计划投入44万元用于筛选厂采购配套基础设施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44万元(第二批资金)

实施期限:2023年7月28日--2023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叶茂台镇政府周喆

绩效目标:形成设施齐备的现代农业设施,为全镇农业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带贫减贫机制:有效延长农产品保质期,有效调控市场价格,提高当地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的种植积极性

二、卧牛石乡卧牛石村道路亮化项目

实施地点:卧牛石乡卧牛石村

建设任务:安装路灯130盏,提升村内道路亮化

补助标准:划投入40万元支持卧牛石村路灯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40万元(省级第二批资金)

实施期限:2023年7月28日--2023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卧牛石乡政府郝志学

绩效目标:优化夜间出行条件,改善农民出行条件,保障夜间出行安全,亮化乡村

带贫减贫机制:提高了农民出行条件,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民增收

三、巩固脱贫成果监测经费

实施地点:包家屯镇、秀水河子镇、卧牛石乡、双台子乡、叶茂台镇、四家子乡、和平乡

建设任务:用于全县巩固脱贫成果成效监测

补助标准:依照相关文件规定,计划拨付10万元给国家统计局农村调查队,用于巩固全县脱贫成果成效监测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10万元(省级第二批资金)

实施期限:2023年7月28日--2023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包家屯镇政府吕光、和平乡政府闫松、双台子乡政府张会兵、四家子乡政府信铁勇、卧牛石乡政府郝志学、秀水河子镇政府赵洪雨、叶茂台镇政府周喆

绩效目标:更好地发挥衔接资金项目在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的根本性、支撑性作用,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发挥好“指挥棒”作用。

带贫减贫机制:监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脱贫情况,巩固脱贫成果成效

四、项目管理费

实施地点:包家屯镇、秀水河子镇、卧牛石乡、双台子乡、叶茂台镇、四家子乡、和平乡

建设任务:保障全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评估论证、验收,档案整理,入户调查等相关工作费用

补助标准:依照相关文件规定,按符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的实际费用进行一定比例分配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安排10万元(省级第二批资金)

实施期限:2023年7月28日--2023年12月31日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包家屯镇政府吕光、和平乡政府闫松、双台子乡政府张会兵、四家子乡政府信铁勇、卧牛石乡政府郝志学、秀水河子镇政府赵洪雨、叶茂台镇政府周喆

绩效目标:有效提高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生产生活质量,群众满意度较高。

带贫减贫机制:掌握项目进展及资金拨付情况,强化定期调度,倒排工期,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快项目施工,确保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早实施、早见效、早受益。

资金计划以项目实际发生为准,如有结余可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莹  

联系电话:024-87125877。

通信地址:法库县政务中心C区516室。

邮  箱:fkxfpb87125877@163.com

法库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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