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政府
繁體轉換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项目与资金
法库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30来源: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3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辽宁省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辽农办科发2023390号)要求,全面推动法库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有效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结合省市业务部门的相关指导意见,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年度三农重点任务要求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产业化发展为方向,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 建设,扎实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健全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秸秆利用主体,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释放生态红利,带动农民增收,助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种植业和畜牧业需求的基础上,抓好肥料化、饲料化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促进耕地质量稳步提升,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合理引导秸秆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其他综合利用方式,推动秸秆处理利用向多元循环的方向发展。

2.典型示范、整体推进。通过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推广实用技术、总结典型模式,打造示范样板,构建政策、工作、技术三大措施互相配套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推动面上工作,推进秸秆全域、全量利用。

3.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综合考虑秸秆资源种类、产量,秸秆产业基础优势、发展布局,以及农民意愿、运输半径等多方面因素,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统筹安排秸秆综合利用优先时序,合理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避免资源闲置或过度竞争。

4.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加大政策创设力度,完善秸秆收储运、加工利用等配套政策,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二、目标任务

2023年,通过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开展秸秆养畜模式试点,以饲料化利用为主,通过秸秆过腹还田增强土壤肥力,兼顾秸秆肥料化、燃料化利用使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秸秆还田水平显著提升,确保黑土地耕地质量;培育一批专业从事秸秆收储运的经营主体和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促进秸秆离田利用;开展主要农作物草谷比监测,建立完善的秸秆资源台账;结合县域农业产业发展特点,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探索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逐步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提升县域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

三、重点任务和资金使用

为推进法库2023年农作物秸秆全域全量利用,本项目实施方案依据中央财政资金650万元,以秸秆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重点,结合秸秆肥料化利用以及草谷比监测、技术支撑等进行资金匹配,具体任务及资金使用如下:

(一)秸秆饲料化利用(360万元)

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引导秸秆养畜健康发展,以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抓手,推动县种养业有机结合、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补助环节:秸秆饲料化加工与利用。  

补助对象:从事牛、羊等养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饲喂秸秆或进行黄贮、膨化、氨化、发酵等加工的秸秆饲料(不含购买),牛年存栏50头以上、羊年存栏200只以上(年秸秆利用量100吨以上)。

建设任务:在全县范围内从事牛羊规模化养殖秸秆饲料化利用的农业经营主体。

补助方式:由经营主体向所在地政府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上报至农业农村局,以专家评审、网站公示等模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最遵循“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产折股、设立基金”等形式进行。

补助标准:按秸秆利用量进行奖补,补助标准为30/吨且最高补贴资金为10万元

补助数量:秸秆饲料利用量12万吨。

补助金额:360万元以验收合格后为准

(二)秸秆燃料化利用(270万元)

补助环节:农作物秸秆生物质燃料化利用

补助对象:满足排放标准,秸秆燃烧利用量100吨以上的乡镇、村屯社区、企事业单位

建设任务:扶持以农作物秸秆作为生物质燃料的乡镇、村屯社区、企事业单位。

补助方式:由利用单位向所在地政府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上报至农业农村局

补助标准:按秸秆利用量进行奖补,补助标准为30/吨且最高补贴资金为10万元

补助数量:9万吨

补助金额:270万元

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

创建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即在双台子乡人民政府以秸秆作为生物质燃料建设秸秆能源化利用展示基地,在沈阳赢臻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沈阳伍丰畜牧有限公司、法库大屯健兴养殖场通过离田收储过腹还田各建设1个秸秆机械化离田饲料化利用展示基地,示范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秸秆利用模式,基地统一树立“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配合组织开展现场观摩会,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推广培训会等活动。

)秸秆草谷比、可收集系数测算监测10万元

选择水稻、玉米两种作物,监测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

1.草谷比监测流程

1)在龙山街道、大孤家子镇、三面船镇3个乡镇(街道)共随机抽取5个村,每个村2个点位,作为调查点位,实地取样;

2)作物样本实(割)测;

3)采集样品制备,一式两份;

4)将采集后的样品带回进行秸秆与籽实水分测定,最后进行草谷比核算。

2.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流程

1)秸秆可收集系数调查村与农作物草谷比监测村镇一致。在每个调查村选取4个点位(2个机械收获,2个人工收获),共20个调查点位。

2)每个典型地块用五点法确定测量点位,每点位取样面积为1平方米,随机测10株(丛),计算算术平均值并测定枝叶损失率最后计算可回收系数并记录。

)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与秸秆资源台账建设10万元

由专家提供项目技术支撑,进行项目编制,完善项目管理,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农户、市场主体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调查,准确掌握县域农作物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以乡镇为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开展技术指导,进一步规范调查方法和操作流程,抓好质量控制,认真做好农作物秸秆产生量、直接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数据填报、数据审核和提交等工作,确保数据质量科学有效,于2023年4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平台上报工作。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结合项目实际,我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分为项目准备、宣传动员、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公示与资金发放、项目总结等6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项目准备阶段(20238月—9月)

根据省要求,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调查摸底,研究确定项目承担主体,科学规划,有效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落实。

成立项目技术专家组,结合我实际,制定《法库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批、省专家组审定后,在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日。

宣传动员阶段20239月)

由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培训,动员各乡镇(街道)、各实施主体,部署工作任务。项目遴选采取自主申报、专家审核、结果公示的程序。市域内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企业根据《实施方案》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自主申报并提交编制的申报材料,方可进行备案。

)项目实施阶段(20239月末—2024年4月末)

按照《实施方案》中建设内容进行实施,建立2023法库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确保于20244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平台的上报工作。

)项目验收阶段(20245月)

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完成后,为确保项目建设验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项目建设符合省级规定要求,首先由项目承担主体进行自验,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承担主体进行阶段验收。

绩效考核内容为:验收报告、年饲料生产情况、年秸秆使用情况等。

项目公示与资金发放阶段(202467月)

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通过全面验收合格后公示,无负面反馈意见,申请拨付资金,由市财政局对项目承担主体进行发放补助资金,确保项目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项目总结阶段(20247月)

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认真总结秸秆综合利用的经验、取得的成绩和不足,总结提炼出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长效机制。

总结并开展监测与评价工作。对我范围内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重点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涉及部门的统筹协调,加强组织推动,强化工作举措,把责任逐级落实到村、组,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长:    法库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东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金甫  县财政局局长

  员:孔祥莹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社会事业促进科科长

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孔祥莹副局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相关工作。

(二)加强技术支撑

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成立项目技术专家组,做好本区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工作。同时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创新技术集成,并总结锤炼出适合我市的区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和产业发展模式。

项目技术专家组:

王俊志  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

    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副主任

齐蕴荣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正高级农艺师

王志力  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正高级兽医师

王宝成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科科长

各乡镇(街道)农机站站长

(三)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快手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活动。要总结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和成功做法,并及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逐步提高农民有效利用秸秆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考核验收

农业农村局要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推动政策落实。制定具体的验收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试验收。要建立专门的项目实施档案,完善相关文件、合同、影像、日常监管、项目验收和研究成果等项目资料,确保有据可查。

(五)规范资金使用

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强化资金管理,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得擅自调剂和挪用,对骗取和套取、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加强监督管理

县政府建立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督导检查方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依据省农业农村厅秸秆处理行动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送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

  

附件:法库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分配表

  

  

  

法库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30

  


  

附件:

法库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分配表

建设内容

实施地点

秸秆利用量

(建设数量)

补贴标准

资金额度(万元)

备注

饲料化利用

支持秸秆饲料化生产加工和养殖利用

19乡镇(街道)从事牛羊规模化养殖秸秆饲料化利用的农业经营主体

12万吨

30元/吨

360


能源化利用

支持生物质(玉米等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燃烧、秸秆直燃利用

乡镇自主申报,经评审确定具体实施主体

9万吨

30元/吨

270


秸秆草谷比、可收集系数测算监测

农作物草谷比监测选择龙山街道、秀水河子镇、三面船镇3个乡镇



10


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与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秸秆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分散农户利用量在吉祥街道、三面船镇、冯贝堡镇、柏家沟镇、卧牛石乡、四家子乡抽查120户,市场化主体利用量在全县普查。



10


合计




650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法库县人民政府 承办: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建议使用 1366*768分辨率  辽ICP备2021012785号-1    联系电话    024-62313021
网站标识码:2101240002 辽公网备21012402000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21120200027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