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19日在法库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法库县财政局局长 张连伟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法库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东北振兴的历次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稳经济、促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锚定法库“两示范、两先行”县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稳定财政收入规模;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保障重点领域财政支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多渠道化解政府债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改善金融服务环境,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为法库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了必要的财力保障。
(一)2024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8,989万元,可比口径增长20.2%。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73,450万元,可比口径下降5.9%;非税收入预计完成45,539万元,同比增长117.1%。
全口径税收完成情况是:按照属地全口径收入统计,全县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131,495万元,其中:上划中央收入58,045万元;地方级收入73,450万元。
支出情况是: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90,427万元,同比增长15.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00万元,可比下降4.8%,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运转和必要的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18,416万元,可比下降8%,主要用于公共安全基本运行等支出。
教育支出54,30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201万元,同比增长21.7%,主要用于弥补养老金缺口和城乡居民及民政对象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6,700万元,同比增长13.5%,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特扶资金、基本公共卫生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23,391万元,同比增长5.2%,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85,122万元,同比增长37.3%,主要用于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耕地地力补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4,800万元,同比下降18.3%,主要用于农村公路项目等支出。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8,989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67,964万元(含专项143,015万元),上年结转33,619万元,减上解支出30,145万元,按此计算,预计当年可支配财力为390,4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390,427万元,另有债券转贷收入53,30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3,302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实际执行结果在决算后会略有变化,决算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0,070万元,同比增长4.3%,上级转移支付62,403万元,上年结转12万元,减上解支出43万元,预计当年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49,91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2,525万元;另有,债券转贷收入44,41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62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0,791万元。按此计算,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我县国有企业数量少,且有经营收入的企业需负担职工工资、养老金等支出,无净利润,所以我县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保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收支预算由市本级统一编制。
5.全县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3年法库县政府限额491,208万元,2024年法库县政府债务余额537,134万元,上级暂时未下达2024年法库县政府债务限额。
6.中央直达资金收入情况。2024年我县收到中央直达资金60,597万元,主要包括: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9,046万元;社会保障类资金14,415万元;公共卫生类资金1,653万元;城乡义务教育类资金1,274万元。
(二)2024年预算执行效果及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2024年,全面贯彻县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人大决议决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法库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1.积极拓宽收入渠道,稳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
今年以来,受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以及陶瓷企业不景气等因素影响,我县税收收入有所下降,我县通过谋划非税收入弥补了部分收入缺口,稳定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一是协调税务部门深挖税源潜力,规范重点行业纳税秩序,清理陈欠税款,做到应收尽收。二是积极鼓励纪委监委、公检法等部门向上级争取案件,扩大非税收入来源。三是走访纪检、公检法、自然资源等部门,督促大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四是盘活国有资产,三季度成功出让白鹤楼资产,取得非税收入8,160万元,预计四季度继续盘活水库水面经营权等资产,计划形成非税收入14,000万元。
2.科学安排财政资金,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面对可用财力不足的局面,通过科学调度和安排资金,做到了重点领域支出及时拨付,保障了全县基本运转。一是主动向市财政局汇报我县财政收支情况,认真测算“三保”资金需求,成功争取市级“三保”保障资金39,000万元。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通过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资金优先用于保障“三保”、兑现民生补贴、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等重点支出。三是积极筹集资金兑现了义务兵优待金和退役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助8,470万元,以及农田、水利等领域以前年度欠拨的补贴资金,通过财政借款解决了差额、自收自支及转企事业单位过渡期养老金的补缴,厘清了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过渡期补缴及退一补一的支出办法,维护了群众和全县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
3.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进一步强化财税收入管理,清理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实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二是开展账表一致性核查,准确编制2023年财政决算,在全市决算会审中受到了市财政局的充分肯定。三是清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在财力允许范围内主动归还了部分以前年度挤占的专项资金。四是利用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对各预算单位的项目支出实行全覆盖式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统一部署,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完成了乡级金库的撤销工作,取消了乡镇(街道)财务集中核算,恢复各乡镇(街道)会计主体地位,完成了车船税等按体制调整税种的上解工作。六是科学编制2025年财政预算,做到应保尽保,避免执行过程中大量追加。
4.多措并举化解政府债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今年以来,我县多项政府债务到达偿还期,偿债压力巨大,面对严峻的债务形势,财政部门多措并举,全力化解债务风险。一是全年化解隐性债务本金59,842万元,偿还利息12,624万元,争取各类置换债券资金34,907万元,助力我县化解存量债务。二是开展隐性债务“大起底”式核查,按要求已完成第一阶段甄别和第二阶段互帮互查工作内容,对互查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已完成3家融资平台的压降工作,包括辽风旅游公司的压降转型,宏盛、嘉源两家公司的注销。四是强力推进医共体专项债券项目,到位债券资金15,000万元,实现了我县近年来专项债“零”的突破。五是商请农发行和国银行贷款降息,缓解财政偿还压力,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5.积极支持实体经济,提升县域金融服务环境
一是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建立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常态化沟通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并充分利用线上金融信贷产品,精准及时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截至目前,已举办银企对接活动50次,成功帮助18家企业获得贷款6,552万元。二是加大防范金融风险宣传力度。联合县司法局处协办多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各银行网点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展台、海报、悬挂条幅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与识别能力。
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及财政重点工作
202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辽宁、沈阳、法库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也更为艰巨。一是财政收支形势十分严峻,税源潜力不足,“三保”等各类刚性支出的保障更加困难。二是化解政府债务缺乏资金来源,债务余额下降缓慢。同时也应该看到,在困难和挑战中也存在较大的机遇。一是中央扩大内需、稳定经济、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力度空前,国民经济持续恢复。二是我县在低空产业、数据经济等新赛道新业态上实现了良好开局,为培育新型财源提供了保障。
2025年全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以促进法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实现更高水平的财政收支平衡为主线,为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力争高标准完成2025年各项工作目标,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26,128万元,同比增长6.0%。税收收入安排65,000万元,同比下降11.5%;非税收入安排61,128万元,同比增长34.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12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71,202万元(含上级专项134,164万元),调入资金25,028万元,扣除上解上级财政支出27,446万元后,当年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规模为394,912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91,51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400万元。
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 “三保”支出预算安排196,570万元,其中“保民生”107,408万元、“保工资”81,077万元、“保运转”8,085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如下(按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21万元,比上年预算可比增长3.6%;
公共安全支出19,1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8%;
教育支出49,059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9.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68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2.1%;
卫生健康支出23,2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9.5%;
城乡社区支出21,007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0.2%;
农林水支出73,25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4.0%;
预备费安排4,0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紧急及必要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202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8,000万元,同比增长376.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32,640万元,同比增长265%。调出资金25,028万元,考虑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收入22,525万元,当年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规模为45,497万元。另有上年结转债务转贷收入20,791万元,所以202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5,26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预算安排21,02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我县国有企业数量少,且有经营收入的企业需负担职工工资、养老金等支出,无净利润,所以经请示市财政局同意,我县2025年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保基金预算草案。社会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收支预算由市本级统一编制。
(二)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1.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竭尽全力完成收入目标
一是分析税收增减因素,全力挖潜增收。二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做好清理欠税工作。三是着力打击域外违法案件,紧盯公检法部门案件进展情况,推进罚没收入及时入库。四是盘活存量资源,做大非税收入,推进水库经营权转让,谋划新兴产业领域的政府资源(资产)变现,竭尽全力完成收入目标。
2.多管齐下筹集资金,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一是落实常态化“过紧日子”要求,以保障全县基本运转为底线,全面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约财政资金。二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的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向上级对口单位争取项目和资金。三是盘活存量资金,清理结转、结余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按轻重缓急妥善安排“三保”支出,强化国库资金调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3.精准施策加强财政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执行工作,严把资金出口关。二是深入推进财会监督,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协调机制,整合各方力量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升各行业、各预算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三是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做到项目资金全覆盖,提高各类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4.多措并举化解政府债务,防范债务风险
一是做好资金跟踪监督工作,并积极争取更多债券支持,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撬动作用,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逐步将剩下的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清偿,与上级对接准备压降材料,完成2025年阶段性压降任务,争取在时限内退出融资平台公司。三是继续分期分批偿还到期隐性债务,将综合债务率、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财政部规定的警戒线以内。
5.有的放矢推进金融服务,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强化金融服务,深入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畅通政银企沟通渠道,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二是持续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着力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主动,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的坚强决心。我们要坚决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新的一年里,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聚焦财政主业主责,团结实干、奋勇争先,为法库圆满完成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