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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第2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9来源: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一、整改任务

任务21: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未完成规划环评编制工作。

二、整改目标

完成相关园区规划环评审查。

三、整改措施

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已于2022年8月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4520910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法库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

0.辽宁省法库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五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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